分类目录归档: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神树

[南朝·宋]刘义庆

颍川[1]陈庆孙家后有神树,多就求福,遂起庙,名天神庙。庆孙有乌牛,神于空中言:“我是天神,乐卿此牛。若不与我,来月二十日当杀尔儿!”庆孙曰:“人生有命,命不由汝。”至日,儿果死。复言:“汝不与我,至五月杀汝妇!”又不与。至时,妇果死。又来言:“汝不与我,秋当杀汝!”又不与。至秋,遂不死。

鬼乃来谢曰:“君为人心正,方受大福。愿莫道此事,天地闻之,我罪不细。实见小鬼得作司命度事干[2],见君妇儿终期,为此欺君索食耳。愿深恕亮。君录籍年八十三,家方如意,鬼神祐助,吾亦当奴仆相事[3]。”遂闻稽颡[4]声。

——《幽明录》

〔注〕[1]颍川:郡名。西晋时治今河南许昌。 [2]司命度事干:主管人生死官衙里的小吏。 [3]相事:侍候。 [4]稽颡:磕头。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战胜鬼,必须比鬼更高明。本文中的那位陈庆孙很有一套对付鬼的办法。其实,说来也不过是那么几个字:不信邪,不信魔,立身正,坚持生死在“命”。但这个“命”,乃是生命之自然规律。鬼的讹诈就此破产了,只得讨饶,“君为人心正,方受大福”,装出一副低头认输、服罪的惶恐状,接着又是拍马、献谀、说好话,硬的软的,所有解数全用上了。要知后事如何,看来凭陈先生的作为,还是能识破鬼的种种伎俩的。

这位陈庆孙先生,真可谓是中国小民百姓的脊梁,他有一副不畏恐吓的硬骨头。《老子》所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连死也不怕,还怕什么呢!

换头

[南朝·宋]刘义庆

河东贾弼之,小名翳儿,具谙究世谱。义熙[1]中,为琅邪府参军。夜梦有一人,面皻疱[2],甚多须,大鼻目[3],请之曰:“爱君之貌,欲易头,可乎?”弼曰:“人各有头面,岂容此理!”明昼又梦,意甚恶之,乃于梦中许易。

明朝起,自不觉,而人悉惊走藏,云:“那汉何处来?”琅邪王大惊,遣传教呼视,弼到琅邪,遥见起还内。弼取镜自看,方知怪异。因还家,家人悉惊入内,妇女走藏,云:“那得异男子!”弼坐自陈说良久,并遣人至府检问,方信。

后能半面啼,半面笑。两足、手、口各捉一笔,俱书,辞意皆美。此为异也,余并如先。俄而安帝崩,恭帝立。

——《幽明录》

〔注〕[1]义熙:东晋安帝年号:翻白眼。

孟子说过“心之官则思”,后人长期深信不疑。发现人的视觉、听觉、嗅觉、感觉,是脑的功能活动,“脑为元神之府”

陈良

[南朝·宋]刘义庆

太元[1]中,北地[2]人陈良与沛国[3]刘舒友善。又与同邻李焉共为商贾,曾获厚利,共致酒相庆。焉遂害良,以苇裹之,弃之荒草。

经十许日,良复生归家。说死时见一人著赤帻,引良去,造一城门,门下有一床[4],见一老人执朱笔点校籍。赤帻人言曰:“向下土有一人,姓陈名良,游魂而已,未有统摄,是以将来[5]。”校籍者曰:“可令便去。”

良既出,忽见友人刘舒。谓曰:“不图于此相见。卿今幸蒙尊神所遣,然我家厕后桑树中有一狸,常作妖怪,我家数数横受苦恼。卿归,岂能为我说此邪?”良然之。

既苏,乃诣官疏[6]李焉而伏罪。仍特报舒家,家人涕泣云:“悉如言。”因伐树得狸,杀之,其怪遂绝。

——《幽明录》

〔注〕[1]太元:东晋孝武帝年号。 [2]北地:郡名,魏晋时治泥阳,在今陕西耀县东南。 [3]沛国:今江苏沛县。 [4]床:此指坐榻。 [5]将来:带来。 [6]疏:具文向上呈报。

此文记陈良死而复生事。陈良经商获利,为同邻李焉所觊觎,乃见害。然命不该绝,大概是“生死簿”上时辰未到,以故成为不受阴间统摄的游魂。阴间的官吏查问明白,就把他遣返人世。陈良向官府告发了李焉,报了仇。这不过是一个很一般的还魂故事,同情被害者,希望被冤横死者得以复生,正义得到伸张。此事之奇,奇在陈良在阴间竟遇到早死的好友刘舒,并受刘舒之托,为他生前的家中除去了兴妖作祟的怪物。

文中刘舒之事的描写使人感到人鬼之间的距离实在很近,关系密切,人间的一举一动,阴间都知道。人死后并不是喝了迷魂汤,什么都忘记了,而是睁着一双鬼眼,关注着自己在世的亲人,热切地维护着家族的利益,亲情依然十分浓厚。显然这是中国传统的鬼神观念。与佛教的“无常”、“无我”的轮回之说不同。佛教以“十二因缘”解释世间所有的事物,一切均在变化不定之中,其本质乃是空或无。中国旧有的鬼神观念则执着于亲情,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者死后往往成为家族的保护神,这便带有浓厚的宗法制度的痕迹。刘义庆著《幽明录》时,佛教传入中国还不久,故书中虽也涉及佛家地狱的描写,然谈神说鬼,基本上仍是中国传统的小说家言。

簪画

[南朝·宋]刘义庆

顾长康[1]在江陵,爱一女子。还家,长康思之不已,乃画作女形,簪着壁上[2]。簪处正刺心,女行十里,忽心痛如刺,不能进。

——《幽明录》

〔注〕[1]顾长康:名恺之,晋陵无锡人。曾为桓温及殷仲堪参军,博学有才,尤工绘事。 [2]簪着壁上:用发簪把画固定在墙壁上。

顾恺之是东晋的名画家,擅长人像、佛像、禽兽、山水等。生性疏放,才学甚富,时有“才绝、画绝、痴绝”之称。这篇短文寥寥四十余字却也正生动地刻画了他的这三个特点。他在江陵当参军时曾爱上一女子,回到无锡后思之不置,乃将此女子的春容画下,悬在壁上,以备朝夕观赏,此为“痴绝”。然因为他画得实在太好了,传神写照,竟画得和此女子的真身一般无二,此为“画绝”、“才绝”。于是,奇妙的现象发生了,心物感应,刺在画上的簪竟也刺痛了女子的真身,致使千里之外的女子发生了心痛。结果如何呢?小说没有写。推之事理,此女子心痛必求医,医之无效,最终必然会发现真正的原因。顾恺之的一片痴情想必终会得到报偿吧!

顾恺之不但是画家,还是位画论家。他重视绘画的传神,提出“迁想妙得”、“以形写神”的著名论点,对我国传统画论的发展影响极大。这篇小说可以说正是他重视传神的观点的形象的发挥。没有神似之妙,怎么能产生心物感应的灵奇现象呢?

狸幻

[南朝·宋]刘义庆

晋海西公[1]时,有一人母终。家贫无以葬,因移柩深山,于其侧志孝结坟,昼夜不休。将暮,有一妇人抱儿来寄宿。转夜,孝子未作竟,妇人每求眠,而于火边睡,乃是一狸抱一乌鸡。孝子因打杀,掷后坑中。

明日,有男子来问:“细小[2]昨行,遇夜寄宿,今为何在?”孝子云:“止有一狸,即已杀之。”男子曰:“君枉杀吾妇,何得言狸?狸今何在?”因共至坑视,狸已成妇人,死在坑中。男子因缚孝子付官,应偿死。孝子乃谓令曰:“此实妖魅,但出猎犬,则可知魅。”令因问猎事[3]:“能别犬否[4]?”答云:“性畏犬,亦不别也[5]。”因放犬,便化为老狸,则射杀。视之,妇人已还成狸。

——《幽明录》

〔注〕[1]海西公:东晋废帝司马奕,后为权臣桓温所废,改封海西公。 [2]细小:妻子,家小。 [3]猎事:从事打猎的人。 [4]能别犬否:能让狗来辨别它是狸还是人吗?  [5]性畏犬,亦不别也:老狸本性是怕狗的,但狗并不能辨别它是否是狸。

本篇写的是东晋某孝子因杀狸受到陷害,但他坚持己见,实事求是,终于真相大白的故事。

这位孝子没有一点儿迂腐气,他自始至终不为狸幻所迷惑。化作妇人的狸,以及后来扭住他送官府要偿命的老狸,都难以迷惑于他。

在大千世界中,丑恶和虚伪往往是披着美丽和真诚的面纱进入人际双向活动的。大奸似忠,天使和魔鬼只是心灵的差别。所以认识世界、认识社会在某种意义上说,最难的是具有那种知人之明。识人如辨色,《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所以世界的多彩,往往就易混淆人对自己周围形形式式的人和事的认知度。狸幻变为怀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变化为赳赳之夫,甚至还可以倒打一耙,颠倒黑白地诬告。假作真时真亦假。在此之际,人和兽、正义和邪恶,不但难界定,而且也是倒置了!这实在是十分可叹的啊!

捉鬼

[南朝·宋]刘义庆

晋升平[1]末,故章县[2]老公有一女,居深山,余杭□广求为妇,不许。

公后病死,女上县买棺,行半道,逢广,女具道情事。女曰:“穷逼,君若能往家守父尸,须[3]吾还者,便为君妻。”广许之。女曰:“我栏中有猪,可以杀以饴作儿[4]。”

广至女家,但闻屋中有抃掌[5]欣舞之声。广披离[6],见众鬼在堂,共捧弄公尸。广把杖大呼入门,群鬼尽走。广守尸,取猪杀。至夜,见尸边有老鬼,伸手乞肉。广因捉其臂,鬼不得去,持之愈坚。但闻户外有诸鬼共呼云:“老奴贪食至此,甚快!”广语老鬼:“杀公者必是汝,可速还精神,我当放汝;汝若不还者,终不置也。”老鬼曰:“我儿等杀公耳。”比即唤鬼子:“可还之。”公渐活,因放老鬼。

女载棺至,相见悲喜,因取女为妇。

——《幽明录》

〔注〕[1]升平:东晋穆帝年号。 [2]故章县:故址在今浙江安吉。 [3]须:等待。 [4]作儿:帮忙、干活的人。 [5]抃掌:拍手。 [6]披离:分开篱墙。离,同“篱”。

故事看似荒诞,实有深意焉!那个叫广的男子是余杭人,怎么会到故章县深山中的老公家去捉鬼呢?原来,他曾向老公的女儿求婚,老公不允,后来通过捉鬼,老公复活,才同意将女儿嫁给他。因此,与其说,这是一个捉鬼的故事,还不如说,作者通过捉鬼,描写了一个爱情故事。其捉鬼的过程,实质就是求婚的过程。“鬼”在这里,是一种艰难险阻的象征。那女子半路上遇广,嘱咐他去守尸,等到她买棺回来就嫁给他。这一情节,可视作此女子对广的爱情的考验。所以,这故事告诉人们,在爱情的道路上,只有不畏艰难,经受得起长期考验的人,才能如愿以偿。

作者高明之处,这一切都不直接道出,而是采取隐喻的手法,写得十分含蓄,留下很大的空白,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广这个人物,经作者笔墨渲染,形象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对爱情专一、执着,矢志不渝。所以,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舒礼

[南朝·宋]刘义庆

巴丘[1]县有巫师舒礼,晋永昌[2]元年病死,土地神将送诣太山[3]。俗人谓巫师为道人,路过冥司福舍[4]前,土地神问吏:“此是何等所?”吏曰:“道人舍。”土地神曰:“是人亦道人。”便以相付。

礼入门,见数千间瓦屋,皆悬竹帘,自然床榻,男女异处。有诵经者、呗偈[5]者、自然饮食者,快乐不可言。

礼文书名已到太山门,而身不至,推问土地神,神云:“道见数千间瓦屋,即问吏,言是道人,即以付之。”于是遣神更录取。礼观未遍,见有一人,八手四眼,提金杵,逐欲撞之。便怖走还出门,神已在门外迎,捉送太山。

太山府君问礼:“卿在世间,皆何所为?”礼曰:“事三万六千神,为人间解除、祠祀[6],或杀牛犊猪羊鸡鸭。”府君曰:“汝佞神杀生,其罪应上热熬!”使吏牵著熬所。见一物,牛头人身,捉铁叉,叉礼著投铁床上,宛转身体焦烂,求死不得。经一宿二日,备极冤楚。

府君问主者:“礼寿命应尽?为顿夺其命?”校录籍,余算八年。府君曰:“录来。”牛首人复以铁叉叉著熬边。府君曰:“今遣卿归,终毕余算。勿复杀生淫祀!”

礼忽还活,遂不复作巫师。

——《幽明录》

〔注〕[1]巴丘:山名。在今湖南岳阳。 [2]永昌:东晋元帝年号。 [3]太山:即泰山。古代有人死魂归泰山之说。 [4]福舍:佛教徒死后之住所。 [5]呗偈:仿照印度僧人的腔调诵经或曼声高唱礼赞佛菩萨的偈颂。 [6]解除:即禳解,为人消灾除厄。祠祀:杀牲畜祭祀鬼神。

是篇旨在反对佞神杀生。地狱府君对巫师舒礼宣判的罪状是:“汝佞神杀生,其罪应上热熬。”舒礼在地狱受到的刑罚是将他叉在烧红的铁床上,烤得皮焦肉烂,备极苦楚,从而告诫人们:“勿复杀生淫祀!”在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总是利用神鬼迷信来愚弄和欺骗劳动人民,巫师就是他们的鹰犬和帮凶。小说中主人公舒礼就是以“事三万六千神,为人间解除、祠祀”为生的,而阴司府君对他的判决,就否定了这种“佞神杀生”的合理性,揭穿了巫师自嘘为人间解禳的欺骗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思想与愿望,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与此同时,作者又提倡信佛,宣扬和尚、尼姑、信佛的居士死后能居福舍,“快乐不可言”。文章从崇佛的立场出发,来反对杀生佞神,宣扬佛教教义。

作者在表达他的思想时,并没有作直露的说教,而是作了艺术的描写,通过巫师与和尚、尼姑在阴司的不同遭遇作出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又是通过舒礼死而复生的曲折经历巧妙地贯串起来,形象地表达出来。舒礼是没有资格去福舍的,但如果他不去,就没法表现佛家子弟死后的生活,不能形成鲜明对照。作者在这里巧妙地运用了戏剧中的“误会法”,利用民间常把和尚、道士、巫师统称“道人”的交错点,制造了误会,让土地神引错了路。这就使小说波澜起伏,引人入胜。接着,舒礼在地狱受尽苦楚,作者也没就此煞住,而让府君放他回阳。这就又增加了一重波澜,从而让舒礼回到阳间,现身说法,“不复作巫师”,以证明阴司之事之确有,增强作者“勿复杀生淫祀”题旨的说服力。

易脚

[南朝·宋]刘义庆

晋元帝[1]世,有甲者,衣冠族姓[2],暴病亡。见人将上天,诣司命,司命更推校,算历未尽,不应枉召。主者发遣令还。甲尤脚痛,不能行,无缘得归。主者数人共愁,相谓曰:“甲若卒以脚痛不能归,我等坐枉人之罪。”遂相率具白司命。司命思之良久,曰:“适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门外,此人当遂死,其脚甚健,易之,彼此无损。”主者承敕出,将易之。胡形体甚丑,脚殊可恶,甲终不肯。主者曰:“君若不易,便长决留此耳。”不获已,遂听之。主者令二人并闭目,倏忽,二人脚已各易矣。仍即遣之,豁然复生。具为家人说,发视果是胡脚,丛毛连结,且胡臭。甲本士,爱玩[3]手足,而忽得此,了不欲见,虽获更活,每惆怅殆欲如死。

旁人见识此胡者死犹未殡,家近在茄子浦。甲亲往视胡尸,果见其脚著胡体。正当殡殓,对之泣。胡儿并有至性,每节朔,儿并悲思,驰往抱甲脚号咷。忽行路相逢,便攀援啼哭。为此,每出入时,恒令人守门,以防胡子。终身憎秽,未尝误视,虽三伏盛暑,必复重衣,无暂露也。

——《幽明录》

〔注〕[1]晋元帝:司马睿,317—323年在位。 [2]衣冠族姓:指出身望族。 [3]玩:修饰、欣赏之意。

历史上的封建王朝,似乎没有比司马氏的晋代更糟糕的。司马炎一登上皇位,马上爆发了“八王之乱”,跟着而来的是“五胡乱华”,中原板荡,群胡杂处。晋元帝虽然逃到了南京,偏安江东,但司马氏家族带来那套奢逸之风,却依然存在。《易脚》虽出《幽明录》,其实是一篇寓言。

汉士有脚而不能行动。胡儿脚臭而健步如飞,这就是晋代衣冠东渡的注解。这个某甲换了一双胡人的脚,才算走上了复活的道路,但晋代士大夫雅好修饰的陋习,却难于改变,虽然活了性命,一见双足,便“殆欲如死”了。这就是何曾、石崇、王恺、羊琇之徒的遗风。

这个故事的结尾一段,特别有意思,他说:“为此,每出入时,恒令人守门,以防胡子。终身憎秽,未尝误视,虽三伏盛暑,必复重衣,无暂露也。”这实际上是东晋一代的写照,战战兢兢,不可终日。虽然粉饰升平,莺歌燕舞,实际上生在肚下的那两只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彭娥

[南朝·宋]刘义庆

晋永嘉之乱[1],郡县无定主,强弱相暴。宜阳县[2]有女子,姓彭,名娥,父母昆弟十余口,为长沙贼[3]所攻。时娥负器出汲于溪,闻贼至,走还。正见坞[4]壁已破,不胜其哀,与贼相格。贼缚娥驱出溪边,将杀之。溪际有大山,石壁高数十丈,娥仰天呼曰:“皇天宁有神不?我为何罪,而当如此!”因奔走向山,山立开,广数丈,平路如砥。群贼亦逐娥入山,山遂隐合,泯然如初,贼皆压死山里,头出山外。

娥遂隐不复出。娥所舍汲器化为石,形似鸡,土人因号曰“石鸡山”,其水为“娥潭”。

——《幽明录》

〔注〕 [1]永嘉之乱:西晋怀帝永嘉五年,刘曜攻占洛阳、长安,北方士族纷纷率众南迁,割据势力竞起,史称“永嘉之乱”。 [2]宜阳县:今江西宜春。 [3]长沙贼:指杜弢率领的割据势力。 [4]坞:防御用的建筑物,如小型的城堡。

此文写战乱给劳动人民带来的巨大痛苦。晋永嘉之乱,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当时“郡县无定主,强弱相暴”,军阀势力相互攻打,遭殃的首先是普通老百姓。作者没有正面写“长沙贼”如何攻破宜阳县某村的坞壁,如何屠杀村中的百姓,而是截取屠杀结束后,彭娥独自一人从村外归来与贼兵搏斗的典型镜头,既写出了军阀们纵兵屠杀,又写出了人民的反抗,集中生动地反映了这场战乱的残酷性和非正义性。由一斑而窥全豹,其手法自是高明。作者简练、空灵的文笔,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例如,彭娥从村外归来,仅用“正见坞壁已破,不胜其哀”十个字来概括,但从这里,我们可以想见,展现在彭娥眼前的是浓烟滚滚,烈焰腾腾,尸首遍地,血流成河……一幅多么可怖的悲惨景象!彭娥的形象也是十分鲜明生动的,一个普通的女子,在村外汲水时,听到贼兵攻打村寨的消息,不是自己逃命,而是首先想到村中的父母昆弟。她毫不犹豫地放下汲器,奔走回村,怀着满腔仇恨,“与贼相格”,勇敢斗争。她被绑至溪边,临死之前,发出了“皇天宁有神不?我为何罪,而当如此”的呐喊。这是成千上万被无辜杀害的劳动人民的呐喊!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对这场战乱的谴责和控诉!作者在这里塑造了一位中国古代女英雄的形象,她美丽、善良、勤劳、勇敢,是中华民族灵魂的化身。作者在写彭娥结局的时候,采用浪漫主义的手法,让大山裂开,让彭娥平安通过,而随之进入的群贼,皆被压死。尤其耐人寻味的是,那些被压在山下的群贼,其“头出山外”,让他们遗臭万年;而彭娥的汲器化作一块鸡形的石头,化作一座令后世人永远崇敬、永远纪念的丰碑。对比鲜明,真可谓“神来之笔”,充分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爱憎和美好愿望。

嘲鬼

[南朝·宋]刘义庆

阮德如[1]尝于厕见一鬼,长丈余,色黑而眼大,著皂单衣,平上帻[2],去之咫尺。德如心安气定,徐笑而语之曰:“人言鬼可憎,果然!”鬼赧[3]愧而退。

——《幽明录》

〔注〕[1]阮德如:名侃。魏晋间人。官至河内太守。 [2]平上帻:武官的头巾。 [3]赧:脸红、难为情的样子。

这则只有五十余字的小故事,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寓言。鬼是什么,谁都没有看见过。而这个鬼,别人一揭穿他的面目可憎,他便“赧愧而退”。鬼而知耻,不亦难乎?

我们有句话,叫“知耻近乎勇”。康有为过去办过一个“知耻学会”,就是要大家有点知耻精神。尽管我们有些人,说康有为是保皇党,说康有为是改良主义者,但要老百姓懂得自己的危险所在,有一点羞耻之心,那么才可以明耻受教,使国家强大起来。

我们今天有些朋友,不要说没有一点知耻精神,恐怕连一个耻字也不懂,有一点权,便可以为所欲为,无所不为,别人的话,听不进;舆论的监督,不买账,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这样的人,恐怕连这个别人一揭他的短处,马上“赧愧而退”的鬼也不如了。

所以,这篇五十余字的短文,与其说是嘲鬼,不如说是嘲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