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鹦鹉

[南朝·宋]刘义庆

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爱重。鹦鹉自念:“虽乐,不可久也。”便去。

后数月,山中大火。鹦鹉遥见,便入水沾羽,飞而洒之。天神言:“汝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虽知不能救,然尝侨居是山。禽兽行善,皆为兄弟,不忍见耳。”天神嘉感,即为雨灭火。

——《宣验记》

这则故事取之三国吴康僧会译《旧杂譬喻经》二十三,是一篇以动物为题材的作品。故事以拟人化的手法,通过鹦鹉的言行,表达了作者的理念、意志和同情心。虽然宣扬了佛家普救众生的观念,但故事本身还是富有积极意义的。在作者的笔下,鹦鹉重视义气,为了援救遭难的同类兄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献出了自己所能献出的全部力量。它的行为终于感动上帝,因而获得了成功。它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它的情操是高尚的。

《宣验记》还有一篇野雉救火的故事:“野火焚山。林中有一雉,入水渍羽,飞救灭火,往来疲乏,不以为苦。”后来感动了天帝,掬水泛洒,树林即火灭烟消。显然与《鹦鹉》是同一故事的两种说法。这样的作品虽然缺乏小说色彩,但作者把动物写得如此有情有义,在客观效果上自然使我们联想到志怪小说家常用的一种表现方法,就是想以此来反衬浇薄的世情:越写出动物之义,越显出人事之无情,即借动物中之可以称道者以鞭挞那些衣冠禽兽。唯其以动物反衬,才具有强大的否定力量,所谓“禽兽不如”正是历来人们对不义者的至贬之词。这一艺术手法的功力,是所言在此,所指在彼,誉的是具有人性的物,咒的是反不及物的人。读此类作品当作如是观,方知此亦小说家之一法也。

康阿得

[南朝·宋]刘义庆

康阿得死三日,还苏。说初死时,两人扶腋,有白马吏驱之。不知行几里,见北向黑暗门;南入,见东向黑门;西入,见南向黑门;北入,见有十余梁间瓦屋。有人皂服笼冠,边有三十吏,皆言府君,西南复有四五十吏。阿得便前拜府君。府君问:“何所奉事?”得曰:“家起佛图[1]塔寺,供养道人。”府君曰:“卿大福得[2]。”问都录使者[3]:“此人命尽邪?”见持一卷书伏地案之,其字甚细。曰:“余算三十五年。”府君大怒曰:“小吏何敢顿夺人命!”便缚白马吏著柱,处罚一百,血出流漫。问得:“欲归不?”得曰:“尔。”府君曰:“今当送卿归,欲便遣卿案行[4]地狱。”即给马一匹,及一从人。东北出,不知几里,见一地,方数十里,有满城土屋。因见未事佛时亡伯、伯母、亡叔、叔母,皆著杻械,衣裳破坏,身体脓血。复前行,见一城,其中有卧铁床上者,烧床正赤。凡见十狱,各有楚毒。狱名“赤沙”、“黄沙”、“白沙”,如此七沙。有刀山剑树,抱赤铜柱。于是便还,复见七八十梁间瓦屋,夹道种槐,云名“福舍”,诸佛弟子住中。福多者上生天,福少者住此舍。遥见大殿二十余梁,有二男子、二妇人从殿上来下,是得事佛后亡伯、伯母,亡叔、叔母。须臾,有一道人来,问得:“识我不?”得曰:“不识。”曰:“汝何以不识我?我共汝作佛图主。”于是遂而忆之。还至府君所,即遣前二人送归,忽便苏活也。

——《幽明录》

〔注〕[1]佛图:塔的别名,亦作浮图、浮屠。 [2]福得:同“福德”。 [3]都录使者:拘捕鬼魂的头目。 [4]案行:巡视。

这是一则宣扬佛教的故事。作者通过佛教弟子康阿得死而复生,在阴间所见所闻来宣扬信佛的好处。康阿得被误抓往阴间,按照一般的处理,阴间府君派吏送回人间就是,但康阿得却不然,他受到了特殊的礼遇:首先,府君大怒,斥责错抓康阿得的白马吏,进而将其绑在柱上,鞭打一百。对失职的小吏,如此重罚,殊为少有。同时,府君还给马一匹,随从一个,伴同康阿得游遍地狱,再送他回阳。康阿得为何受到如此礼遇呢?因为他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康阿得在地狱见到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面是恐怖的“十狱”,刀山、剑树、火烙、锯劈,受不尽的刑罚苦楚,那是不信佛的人死后的境遇,包括他已故的叔父母;另一面是清静安适、槐树夹道的“福舍”,这是佛弟子死后的居所,其中有他的生前信佛的亲友。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中,作者让人们深信,只有信佛,才能得福,死后才能免受地狱的煎熬。

本篇对地狱的描写已十分具体,地狱的数目、名称、刑具的种类等等,给人身临其境之感。这在以前的小说或典籍中是不多见的。因为古代中国,虽有人死后灵魂归泰山的说法,但对阴司地狱的概念是模糊的、支离破碎的。魏晋之间,随着印度佛教的传入,地狱的图景也逐渐具体起来,这篇佛教徒“自神其教”的小说,就是一个明证。

新鬼觅食

[南朝·宋]刘义庆

有新死鬼,形疲神顿。忽见生时友人,死及二十年,肥健。相问讯,曰:“卿那尔[1]?”曰:“吾饥饿殆不自任。卿知诸方便[2],故当以法见教。”友鬼云:“此甚易耳。但为人作怪,人必大怖,当与卿食。”

新鬼往入大墟东头,有一家奉佛精进,屋西厢有磨,鬼就挨此磨,如人推法。此家主语子弟曰:“佛怜我家贫,令鬼推磨。”乃辇麦与之。至夕,磨数斛,疲顿乃去。遂骂友鬼:“卿那[3]诳我?”又曰:“但复去,自当得也。”复从墟西头入一家,家奉道,门旁有碓,此鬼便上碓如人舂状。此人言:“昨日鬼助某甲,今复来助吾,可辇谷与之。”又给婢簸筛,至夕,力疲甚,不与鬼食。鬼暮归,大怒曰:“吾自与卿为婚姻,非他比,如何见欺?二日助人,不得一瓯饮食。”友鬼曰:“卿自不偶[4]耳。此二家奉佛事道,情自难动。今去可觅一百姓家作怪,则无不得。”

鬼复去,得一家,门首有竹竿。从门入,见有一群女子窗前共食。至庭中,有一白狗,便抱令空中行。其家见之大惊,言:“自来未有此怪!”占云:“有客索食,可杀狗,并甘果酒饭,于庭中祀之,可得无他。”其家如师言,鬼果得大食。

此后恒作怪,友鬼教之也。

——《幽明录》

〔注〕[1]那尔:怎么这般模样? [2]诸方便:各种办法、窍门。 [3]那:“怎么”的意思。[4]不偶: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

上海人有句方言叫“老鬼失匹”,用北方话说,就是“三十岁老娘,倒绷孩儿”。因为老鬼是不容易失风的,鬼愈老,则门槛愈精;门槛愈精,则办法愈多。犹如今天的犯罪分子,每进一次“宫”,就多学一套本事,进进出出,把劳改的地方当作取经之处。那么一定是年愈老而智愈滑;进出次数愈多,犯罪的智能愈丰富。这个新鬼要向老鬼讨教,就是这个道理。说的虽然是鬼话,其实看来也是当时现实的反映。因为新鬼、老鬼,凭空是想象不出来的。

不过从这个故事中,也可以看到当时佛教、道教在社会上的势力了,信佛信道的人家,连鬼也吃不到他们的白食,这就为后来范缜的《神灭论》创造了条件,也为唐代的一度灭佛措施创造了条件。大抵物极必反,所以老鬼也有失匹的时候;只是因为老百姓不识鬼的面目,才上了鬼的当,为鬼所愚弄罢了。

老鬼如何教新鬼?一曰:“但为人作怪,人必大怖。”二曰:“觅一百姓家作怪,则无不得。”可见它的办法一是“使人大怖”,二是拣无权无势者欺侮,因为无权无势者,照例是“好吃的果子”,大家欺侮也。虽读古文,实有新意。《幽明录》有时也不输于《百喻经》的。但愿读者也可从中找到一点“心得”,则幸甚幸甚!

安息王子

[南朝·宋]刘义庆

安侯世高[1]者,安息国[2]王子。与大长者[3]子共出家,学道舍卫[4]城中。值主不称[5],大长者子辄恚[6],世高恒呵戒之。周旋二十八年,云当至广州。值乱,有一人逢高,唾手拔刀曰:“真得汝矣!”高大笑曰:“我夙命负对[7],故远来相偿。”遂杀之[8]。有一少年云:“此远国异人而能作吾国言,受害无难色[9],将是神人乎?”众皆骇笑。

世高神识[10]还生安息国,复为王子,名高。安侯年二十,复辞王学道。十数年,语同学云:“当诣会稽毕对[11]。”过庐山,访知识[12],遂过广州,见少年尚在,径投其家,与说昔事。大欣喜,便随至会稽。过嵇山[13]庙,呼神共语。庙神蟒形,身长数丈,泪出。世高向之语,蟒便去,世高亦还船。有一少年上船,长跪前受咒愿[14],因遂不见。高谓广州客曰:“向少年即庙神,得离恶形矣。”云庙神即是宿长者子[15]。后庙祝[16]闻有臭气,见大蟒死,庙从此神歇[17]。前至会稽,入市门,值有相打者,误中世高头,即卒。

广州客遂事佛精进。

——《幽明录》

〔注〕[1]安侯世高:安清,字世高,是安息国的太子,幼信佛教,并放弃王位而出家修道,乃被世人尊为安侯。 [2]安息国:伊朗高原古国。汉武帝时开始派使者到安息,以后遂互有往来。 [3]长者:积财具德者的通称。 [4]舍卫:印度古城名。以其地多出名人胜物,故称。佛在世时,波斯匿王居于此,城内有祇园精舍。 [5]值主不称:遇到主人不礼敬沙门。 [6]恚:愤怒。 [7]负对:亏负之意。此句意谓我命中欠了宿债。梁慧皎《高僧传》引此作“我宿命负卿”。 [8]此句主语省去,即前“唾手拔刀”之人。 [9]难色:为难痛苦的脸色。 [10]神识:有情的心识灵妙而不可思议,故曰“神识”,犹言灵魂。 [11]毕对:对,对治,断烦恼也。毕对意谓了结烦恼,偿却前世之夙债。 [12]知识:朋友,所知所识之人。非多知博识之义。[13]嵇山:在河南修武西北三十五里,晋嵇康曾居于此,故名。 [14]咒愿:诵法文为施主祈愿福利。 [15]宿长者子:前世大长者的儿子。 [16]庙祝:庙中管香火的人。 [17]神歇:失去了灵异神验之迹。

安世高为安息国王子,弃王位出家,精研阿毗昙,修习禅定,游化西域各地;于汉桓帝建和初年辗转来到中国洛阳,以后又游历了江南的豫章、浔阳、会稽等地。所至传播佛教,并翻译了大量的上座系统的佛经,可谓是佛经汉译的创始人。安世高在华传教有三十年之久,威望甚高,故各地流传有不少关于他的神奇故事。此为其中之一。

故事的主题是以安世高的偿报毕对事迹来说明佛教的“业报轮回”之说。佛教认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有因果的关系,“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于是人的一切言行遭遇统统被铸结到一条因果链上,几乎没有偶然和自由的任何可能,此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然这样的理论明显地与社会的客观现实不相吻合,于是有“此世报”、“再世报”之说。佛教认为有情众生均在“三界五道”中不断地轮回流转,作善业的生于天、人“二善道”,作恶业的堕于畜牲、地狱、饿鬼“三恶道”。善恶有程度不同,即使生于同一道中,也有千差万别。人的贫富寿夭,就是这种业报造成的。一般世间的众生不懂得这道理,乃不自觉地为善为恶,于是永远陷入轮回往复的苦海中。唯修菩萨行者能觉悟于此,主动地偿却业报,种得善根,修成无上菩提。故事中的安世高便是这样一位高僧。

文中描写了安世高两次主动地偿还业报的事迹。他身为安息国的王子,却不远万里地跑到中国的广州、会稽来,为的是什么?为的是白白地挨上一刀,偿却前世的孽债。为了突出前世的因缘,文中描写安世高初至中国的广州,有一人见他便说:“真得汝矣!”此四字十分传神。这个人从未见过安世高,却好像认识他似的,还似乎已找了他许久,这不是前世的夙缘么?安世高听到这句话也丝毫不感到奇怪,反而大笑起来,高兴地让此人杀掉自己。这行动在一般人看来十分离奇,不可思议,然安世高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精神却也跃然纸上。因为撇开宗教信仰不谈,这也是一种当仁不让、为理想而献身精神的体现。正因为此,旁观的一少年不禁赞叹道:“受害无难色,将是神人乎?”这少年并不是佛教徒,也不理解安世高此举的含义,但为他从容就死的精神所感动,而安世高亦引以为知己。

这篇文章的主旨是写安世高如何主动地偿还业报,也取得了一定的艺术效果。但文章真正动人之处却不在此,而在于写了安世高的“情”。一是与大长者子的情,一是与广州少年的情。安世高与大长者子在舍卫城中共同学道二十八年,朝夕周旋,自有一番深厚的友谊。迨安世高二度转世复为安息国王子,此大长者子却不知干了些什么坏事,被打入“畜生道”中,托生为蟒蛇。但安世高仍挂念着他,特意绕道嵇山庙,与沦为蟒蛇的大长者子共语。讲些什么?文中没有写,想必是追怀往昔,动之以情;宣赞佛法,晓之以理,其结果是大蟒蛇感动得流出了眼泪。第二天安世高又特地为之行佛法,超度它脱离“畜生道”。此外安世高与广州少年不过一面之缘,只因此少年对安世高前生之死怀有敬意,安转世后便专程去找他,与说前生之事,而少年亦为之感动,甚至千里相伴。安世高和大长者子以及广州少年之间的关系是否也属于佛教所谓的业报呢?宽泛地说,前后二者有因缘的关系,也可视为业报,然严格地说应称作“情报”,是感情的报答。安世高不忘故人之情,挽救大长者子于“畜生道”中,又不忘一语知己之恩,要谆谆地点化广州少年。正因为文中有这样一些感情的描写,安世高这一人物形象才有人情味,才显得丰富起来,否则的话,一味地白白送死,读来便味同嚼蜡了。

此外就业报轮回的主题来说,此文也还有未完成处。安世高两次主动地以死偿还业报之事应是其轮回往复的整个因果链上的一环,对以后的事是因,对之前的事是果。对以后之事的影响,文章可以不写,然作为肇成此果的前事之因,却不能不交代,否则这二次“毕对”便成了无因之果。安世高为什么要两世白白地去送死,莫非他前生种了些什么很重的恶因吗?对此作者避而不写,或许是为贤者讳,然读者却是不能不想到的。

柏枕幻梦

[南朝·宋]刘义庆

焦湖[1]庙祝有柏枕,三十余年,枕后一小坼[2]孔。县民汤林行贾,经庙祈福。祝曰:“君婚姻未?可就枕坼边。”令林入坼内,见朱门、琼宫、瑶台胜于世。见赵太尉[3],为林婚,育子六人,四男二女。选林秘书郎[4],俄迁黄门郎[5]。林在枕中,永无思归之怀,遂遭违忤之事[6]。祝令林出外间,遂见向枕。谓枕内历年载,而实俄忽之间矣。

——《幽明录》

〔注〕[1]焦湖:今安徽巢湖。 [2]坼:裂开。 [3]太尉:掌管军权的最高官吏。自东汉至刘宋,太尉、司徒、司空称为三公。 [4]秘书郎:秘书监属官,掌管文书工作。 [5]黄门郎:在皇帝左右办事的官员,与侍中俱管门下众事。 [6]违忤之事:泛指未能顺从皇帝意旨,或做了封建官吏不该做的事。

本文在情节结构方面有着独到之处。故事主人公汤林由“祈福”而“入梦”,美好的婚姻带来仕途的腾达。一个普通的县民转瞬被选为“秘书郎”,继而又升任“黄门郎”,成为皇帝身边的亲信,正是一帆风顺,春风得意。“见朱门、琼宫、瑶台胜于世”这短短十字,以简洁、凝练的笔触,写出宫廷的恢宏豪华。接着,作者又以细腻的笔法,娓娓叙说主人公的奇异经历。在琼宫瑶台,汤林获赵太尉青睐,建立了家庭,育有“四男二女”;接着宦途通达,步步高升。滔滔流泻之笔法,层层推进故事情节的发展,写出了汤林如日中天的顺境。“永无思归”一句,以神来之笔,写出主人公面对突如其来的喜事留恋万分的心态。然而,“以盛景写哀,一倍见其哀乐”,“荣枯一枕春来梦,聚散千山雨后云”,但见情节陡转,一句“遂遭违忤之事”,写出伴君如伴虎的情态。梦醒了,方知“枕内历年载,而实俄忽之间矣”。至此,全文戛然而止,令人喟叹,使人回味。

在仕途中显赫,求闻达于诸侯,这恐怕是当时社会中众多文人梦寐以求的。因一人“得道”,既可光宗耀祖、光耀门庭,亦能“鸡犬升天”,亲戚、子孙皆蒙余荫。正是基于此点,文章把当时社会人们的心态、难以实现的追求融梦境之中,从而使人得出文外之意:世上没有现成的好事,虚幻的梦境难以持久,幻想的结果只能是一场空。另外,从文章中还可以看出,作者把“世事无常态”,“伴君若伴虎”之意寓于人生一大梦、俯仰百变之中。寄讥讽于幻梦,借梦幻道出常态不能道出之意:“世味刀头蜜,人情屋上乌;繁华叶子格,升黜达官图。”那时的官场,不正如赌场里那滚来滚去的骰子,祸福如梦?

另外,这一则虚幻又荒诞的故事,以其独到的构思、隽永的意味,而令历代墨客文人注目良多,使之源远流传。宋朝洪迈的《夷坚志》、明代瞿佑的《剪灯新话》、清初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等,其中相关的故事,都与之有一脉相承之缘。至于著名“临川四梦”之一的《邯郸梦》,更是由明代著名文人汤显祖在此基础上作的进一步发挥。不仅于此,历代文学家还有高度的评价。李肇在《国史补》卷下写道:“沈既济撰《枕中记》,庆生寓言类;韩愈撰《毛颖传》,其文尤高,不下史迁。二篇真良史才也。”唐代沈既济的《枕中记》,即源于本篇。

庞阿

[南朝·宋]刘义庆

巨鹿[1]有庞阿者,美容仪。同郡石氏有女,曾内睹阿,心悦之。未几,阿见此女来诣。阿妻极妒,闻之,使婢缚之,送还石家。中路遂化为烟气而灭。婢乃直诣石家,说此事。石氏之父大惊曰:“我女都不[2]出门,岂可毁谤如此?”阿妇自是常加意伺察之。居一夜,方值女在斋中,乃自拘执以诣石氏。石氏之父见之,愕眙[3]曰:“我适从内来,见女与母共作,何得在此?”即命婢仆于内唤女出,向所缚者奄然而灭焉。父疑有异,故遣其母诘之。女曰:“昔年庞阿来厅中,曾窃视之。自尔[4]仿佛即梦诣阿,及入户,即为妻所缚。”石曰:“天下遂有如此奇事!”夫精神所感,灵神[5]为之冥著[6],灭者,盖其魂神[7]也。

既而女誓心不嫁。经年,阿妻忽得邪病,医药无徵[8]。阿乃授币[9]石氏女为妻。

——《幽明录》

〔注〕[1]巨鹿:郡名,郡治在今河北平乡。 [2]都不:完全不。 [3]愕眙:因吃惊而瞪着眼睛。 [4]自尔:从此。 [5]灵神:灵验的神。 [6]冥著:冥冥莫测之中得到显示。[7]魂神:即灵魂,指前叙奄然而灭者。 [8]无徵:没有效验。 [9]授币:送去聘礼。

此篇之奇,不在描述什么木魅山精,而在刻画了石氏女离魂的奇异经历。石氏女因为曾从内室偷偷地看了青年男子庞阿一眼,心迷神醉,萌生了强烈的爱情。这和《幽明录》中另一名篇《卖胡粉女》中的富家郎有些相仿,然富家郎身为男子可以公开地以各种方式追求心目中的恋人,石氏女便不能。她的父亲管教很严,她平日独守空闺,“都不出门”,无缘与外界男子相见。况且庞阿已婚,石氏女也决不能把自己偷窥的情况告诉父亲,央求父亲遣人去男家说媒。满怀热念却又压抑不下,枉自朝思暮想,神牵梦萦,于是“精神”所致,奇迹便出现了:她的灵魂竟脱窍而出。这时一切人世间的阻力俱化为乌有,她自由自在,意之所欲,灵之所趋,一缕芳魂便悠悠扬扬地来到了庞阿的家中,面晤意中人,亲诉款曲。不幸其事为庞阿的妻子侦得,两次被缚,遣送还家。但因为是灵魂,一次途中“化为烟气而灭”,一次在真身出来时“奄然而灭”。这两个细节非常符合人们想象中灵魂的特征,使人读之不以为异,反而感到可信。作者的想象异常丰富,写其实,则飘然入户,阿妻可以绳索缚之;状其虚,则化烟而灭,踪影俱无。作者把石氏女的灵魂写得这般神妙莫测,随心所欲,突出了“情之所至,金石为开”的主旨。

《庞阿》故事中的离魂情节显然与道教的元神说、佛教的灵魂说有一定的关系,或可说是从中脱胎变化而来。但是形式上虽有些相近,精神意趣却绝然不同。道教的元神乃是道人修炼而成的精魄,为的是躯体死亡后,元神可以升天。佛教的灵魂说乃是为了说明人生之苦难,只有看破红尘,出家修道,才能使灵魂摆脱苦难,达于无知无识、不生不灭的涅槃之境。总之,元神说也好,灵魂说也好,都是为了压抑人性,消灭情爱。而此《庞阿》中的离魂说则完全相反,它是人们自由奔放的情感的化身,是不受礼教观念束缚的人性的真髓,是作者冲破社会压迫的美好希望的寄托。因此这一离魂的情节便具有极大的感染力量,为后世文学中描写爱情的故事提供了驰骋想象的广阔天地。唐代陈玄佑据之作《离魂记》,写倩娘与王宙相爱受阻,王宙被迫远行,倩娘竟亦魂离体外,追随王宙,并与之结为夫妇。其后元代郑光祖的杂剧《倩女离魂》,明代凌濛初的拟话本小说《大姐游魂完宿愿》,以至清代蒲松龄的短篇《阿宝》,无不借离魂的故事抒写人们对情爱的追求。于此可见刘义庆《庞阿》一文影响之深远了。

甄冲

[南朝·宋]刘义庆

甄冲,字叔让,中山[1]人,为云社[2]令,来至惠怀县[3]。忽有一人来通云:“社郎须臾便至。”年少,容貌美净。既坐,寒温云:“大人见使,贪慕高援,欲以妹与君婚,故来宣此意。”甄愕然曰:“仆长大,且已有家,何缘此理[4]?”社郎复云:“仆妹年少,且令色少双[5],必欲得佳对,云何见拒?”甄曰:“仆老翁,见有妇,岂容违越?”相与反复数过,甄殊无动意。社郎有恚色,云:“大人当自来,恐不得违尔。”

既去,便见两岸上有人,著帻[6],捉马鞭,罗列相随,行从甚多。社公寻至[7],卤簿导从如方伯[8],乘马舆,青幢赤络覆车数乘[9]。女郎乘四望车[10],锦步障[11]数十张,婢十八人来车前,衣服文彩,所未尝见。便于甄旁边岸上,张幔屋,舒荐席[12]。社公下,隐[13]漆几,坐白旃[14]坐褥,玉唾壶,以玳瑁为手巾笼,捉白麈尾[15]。女郎却在东岸,黄门[16]白拂夹车立,婢子在前。社公引佐吏令前坐,当六十人。命作乐,器悉如琉璃。社公谓甄曰:“仆有陋女,情所钟爱。以君体德令茂,贪结亲援,因遣小儿已具宣此旨[17]。”甄曰:“仆既老悴,已有家室,儿子且大,虽贪贵聘,不敢闻命。”社公复云:“仆女年始二十,姿色淑令,四德[18]克备。今在岸上,勿复为烦,但当成礼耳。”甄拒之转苦,谓是邪魅,便拔刀横膝上,以死拒之,不复与语。社公大怒,便令呼三斑两虎来,张口正赤,号呼裂地,径跳上,如此者数十次。相守至天明,无如之何,便去。留一牵车,将从数十人,欲以迎甄。甄便移惠怀上县中住。所迎车及人至门,中有一人,著单衣帻,向之揖,于此便住,不得前。

甄停十余日,方敢去。故见二人著帻、捉马鞭随至家。至家少日而染病遂亡[19]。

——《幽明录》

〔注〕[1]中山:郡、国名。晋属冀州,治卢奴为四德。 [19]染:《古小说钩沉》作“妇”,则死者乃甄冲之妻,《太平广记》明抄本作“染”,则死者乃甄冲。

这是一则描写云杜县令甄冲拒婚的故事。甄冲的性格十分鲜明:不贪女色,不恋富贵,不畏强暴,宁死不屈。社公的女儿虽然没有露面,但听社公和社郎的介绍,是一位年轻的绝世无双的美女,而甄冲毫不动心。社公亲自送女前来,其仪仗队浩浩荡荡,声势气派犹如将军都督;其女之乘舆的奢华程度,犹如公主出行;其所用之器具,亦均非达官贵人所莫属。如果说,前者社郎来说亲,甄冲尚不知社家底细,不敢贸然应允的话,那么,这次他是亲眼目睹社家的荣华富贵的了,为什么他依然拒绝这从天而降的荣华富贵呢?他的理由是自己年岁已大,不宜娶少妇;同时家中已有妻室,不能再娶,违反礼法。这是符合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的。可是,那位冥司的土地爷“社公”根本不买账,继续威逼。后来,当甄冲发现对方是“邪魅”时,仍然无所畏惧,“拔刀横膝上,以死拒之”。且在一群凶猛的虎豹面前,也毫不动摇。最后,他终于被夺去了生命。

甄冲在与邪魅交锋的过程中,显示了他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气质。这一气质尽管是通过他个人婚姻表现出来的,但若以此类推,人们是不难想见他在治理行政方面所具的正直与不肯俯就的品格,而这,对当时的为官者来说,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相比之下,作品中的社公则是封建恶势力的代表。此社公职位不高,但从其嫁女的排场看,其财力不在王公贵族之下,所以,他独霸一方,气焰十分嚣张。他对于阳间的县令尚且敢如此威逼,其余就更可想而知了。

卖胡粉女

[南朝·宋]刘义庆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宠恣[1]过常。游市,见一女子美丽,卖胡粉[2],爱之。无由自达,乃托买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无所言,积渐久,女深疑之。明日复来,问曰:“君买此粉,将欲何施[3]?”答曰:“意相爱乐,不敢自达。然恒欲相见,故假此以观姿耳。”女怅然有感,乃相许以私,克以明夕。

其夜,安寝堂屋,以俟女来。薄暮果到,男不胜其悦,把臂曰:“宿愿始伸于此!”欢踊遂死。女惶惧,不知所以。因遁去,明还粉店。

至食时,父母怪男不起,往视,已死矣。当就殡殓,发箧笥[4]中,见百余裹胡粉,大小一积。其母曰:“杀吾儿者,必此粉也!”入市遍买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迹如先。遂执问女曰:“何杀我儿?”女闻呜咽,具以实陈。父母不信,遂以诉官。女曰:“妾岂复吝,乞一临尸尽哀。”县令许焉。径往,抚之恸哭曰:“不幸致此。若死魂而灵,复何恨哉!”男豁然更生,具说情状。遂为夫妇,子孙繁茂。

——《幽明录》

〔注〕[1]宠恣:宠爱和放任。 [2]胡粉:搽脸的粉。 [3]何施:派什么用处。 [4]箧笥:竹制的小箱子。

爱情,文学中永恒的主题。在刘义庆所撰的《幽明录》中,有多篇写男女相爱之事,而本文乃其中的上乘之作。究其原委,是在其情节结构方面有独到之处。三百余字的短文,写得波澜起伏而引人入胜。文章开篇,短短两句,直截了当地介绍了富家子爱上卖胡粉女的原委。接着,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写富家子虽已爱到了“无由自达”的程度,但仍是“乃托买粉,日往市,得粉便去”。把他的满腔爱意,淡淡一句写过,含不尽之意于言外。继而,作者大笔挥洒,运用对话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富家子的不合常态的表现,卖胡粉女的疑惑之情,通过一问一答而昭然。问者简洁,答者一抒爱慕之意。抒怀者感动了提问者,“怅然有感”四字,言简意赅地道出卖胡粉女的深思熟虑,既合情又合理。正是如此,淡入重出,逐步推进,形成第一个高潮。

孰料人有旦夕祸福,首次男欢女悦之娱,结果是富家子“欢踊遂死”。喜剧成了悲剧,使人不禁愕然命运之弄人。无奈之下,女子只得悄悄离去。故事叙述至此,似乎该收笔了。然而,“文似看山不喜平”,后半部分又高潮迭起,既惊心动魄又扣人心弦。作者不以大笔挥洒富家子父母的失子之痛,而是细腻地侧面刻画母子深情。从“发箧笥”到见“百余裹胡粉”,到“入市遍买胡粉”,至最后找到卖胡粉女。细细道来,不由使人叹服母亲的观察入微与判断合理。同时,更令人钦佩作者构思之精到。于是,报官定罪,惩处元凶,似该盖棺定论了。然而,文章情节的发展再起波澜,又掀高潮。卖胡粉女叙述原委而不得谅解后,要求“乞一临尸尽哀”,县令对此要求竟“许焉”,真可谓:痴情女子通达的官,既反常又自然。卖胡粉女的“抚尸恸哭”使“男豁然更生”,结果,“遂为夫妇,子孙繁茂”。出人意料地以大团圆作结。寥寥八个字,把众人的喜悦、家庭的幸福、未来的欢乐凝练地概括起来,真可谓:“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而这种种曲折,似乎也正充分体现出:真正的爱情,必定孕育着苦难;只有在苦难中,才能挖掘出莫大的喜悦!

蛇鼾

[南朝·宋]刘义庆

会稽郡[1]吏县[2]薛重得假还家,夜,户闭,闻妻床上有丈夫鼾声。唤妻,久从床上出,未及开户,重持刀便逆问妻曰:“醉人是谁?”妻大惊愕,因苦自申明“实无人”意。重家唯有一户,搜索了无所见;见一大蛇,隐在床脚,酒臭。重便斩蛇寸断,掷于后沟。

经数日而妇死。又数日而重卒,死经三日复生。说,始死,有神人将重到一官府,见官寮,问:“何以杀人?”重曰:“实不曾行凶。”曰:“寸断掷在后沟,此是何物?”重曰:“此是蛇,非人。”府君愕然而悟曰:“吾常用为神,而敢淫人妇,又妄讼人。”敕左右召来。吏卒乃领一人来,著平巾帻[3]。具诘其淫妻之过,将付狱。重乃令人送还。

——《幽明录》

〔注〕[1]会稽郡:郡名。郡治在今浙江绍兴。 [2]县:县名,今浙江鄞县东,因境内有山而得名。 [3]平巾帻:驾车武士所戴的包头巾。

这是一出冤冤相报的故事。

小吏薛重杀了蛇神,算是报了耻辱;可是蛇神却又在地府告了黑状,重遭逮捕,演出了一场复仇记。最后仍是地府府君审理明白,送他还阳,且当着他的面严斥蛇神,还将其关禁入狱。表面看来,似乎公允之至。其实仍是大官护家臣,大神庇小妖,还是胳膊朝里弯的。薛重之妻,更是无辜地被勾魂在地府,看来是永无出见天日之时了。而地府却可凭蛇神一面之词,就令牛头马面跨出阴阳界,在光天化日之下,随便捉人,置人于死地。这大概也是农耕社会缺乏法律意识,人治替代法治,长官意志代替法律的一个折射吧!

采菱女

[南朝·宋]刘义庆

东平[1]吕球,丰财美貌。乘船至曲阿[2]湖,值风不得行,泊菰[3]际。见一少女乘船采菱,举体皆衣荷叶。因问:“姑[4]非鬼邪?衣服何至如此?”女则有惧色,答云:“子不闻‘荷衣兮蕙带,倏而来兮忽而逝’乎[5]?”然有惧容,回舟理棹,逡巡而去。球遥射之,即获一獭。向者之船,皆是蘩蕴藻[6]之叶。

见老母立岸侧,如有所候,望见船过,因问曰:“君向来不见湖中采菱女子邪?”球云:“近在后。”寻射,复获老獭。

居湖次者咸云:“湖中常有采菱女,容色过人。有时至人家,结好者甚众。”

——《幽明录》

〔注〕[1]东平:郡名。郡治在今山东东平。东晋初期,北方士族南迁侨居,仍然在姓氏前冠以原来籍贯。 [2]曲阿:草本植物,俗称“茭白”。 [4]姑:少女,小姑娘。为南朝时对未婚女子泛称。 [5]荷衣兮蕙带,倏而来兮忽而逝:这是《楚辞·九歌·少司命》中两句,意思是“忽然而来又忽然而消失”。 [6]蘩蕴藻:,蕨类植物,俗称“四叶菜”。蘩,白蒿。蕴,积聚。藻,水中隐花植物,俗称“水草”。此处乃指浅水和水边常见的三种植物。

东晋的陶渊明,曾经写过一篇《桃花源记》,此后在文人雅士中风靡了一千多年!近年,也有学者研讨这位靖节先生理想境界中的原型出自何处,因而有桃源之谜之探寻。当然,现实生活中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是没有的。

春来遍是桃花水,不辨仙源何处寻。现实世界难以寻到理想的桃花源,但文人雅士的心理机制,却从未停止过对它的追求。他们仍仿照《桃花源记》之作设计桃花源文化意境,写出一篇又一篇含有桃花源气味的文章。

这篇《采菱女》即为其中之一。可不是吗?曲阿湖中,少女乘船采菱,老母岸立望归,相依为命的母女,过着清贫安乐的生活。邻近住民知道她们的底细,但心地好的人们却不因她们是异类而见嫌。这里的“桃花源境”,人与妖和平相睦,竟然使是成精怪的水獭也能过着安定的生活。

“有时至人家,结好者甚众。”寥寥几笔,于轻描淡写之中,写出即使异类亦渴望宁静生活,由此而窥见一幅桃源意境的理想图像。

历史上往往是先进文化地区的人们,开始以征服者的傲慢态势审视一切的。这位吕球公子看来有着敏锐的思维功能,有超群的武术,有见于东方社会以衣衫辨贵贱的尺度,即以少女全身着荷衣,凭直觉就判断是妖。人妖不两立,就挑起一场轩然大波,两支箭杀死了手无寸铁的母女俩。全篇写妖与人之间的难于两存,结尾戛然而止,余韵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