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餘)盐

明清指灶户交纳正课外所产之盐。明制,灶户按政府规定交纳正课外所余之盐,均为余盐。洪武至景泰间,定以二百斤为一引,送交场司,官给米一石。弘治二年(1489),许商人买之以补正课。隆庆四年(1570),从御史李学诗请,改令商人纳价领引,赴盐场与灶户自行交易。岁计银约一百二十万两,解部充饷。清代有所不同。余盐亦有额定、额外之分。其制,凡灶户每煎锅一口,须煎盐四百斤,其中三百斤为正盐给以额价,一百斤为余盐给以加价。灶户超额生产,或通过私煎、晒扫之盐,称额外余盐。

余(餘)姚二相

明代指谢迁、吕本。二人皆为浙江余姚人,以少詹事、学士入阁,以少傅、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去职,为内阁第三相者十二年。虽谢为成化进士、吕为嘉靖进士,而仕历相类,里第相同,故称。

余(餘)姚县

秦置。治今浙江余姚市姚江北岸。《水经·沔水注》谓“因句余山以名县”。《元和郡县志》称:“舜后支庶所封之地,舜姚姓,故曰余姚。”属会稽郡。隋平陈,县废入句章县。唐武德四年(621)复置,属越州。宋属绍兴府。元元贞元年(1295)升为余姚州。明洪武二年(1369)复降为县。嘉靖三十六年(1557),因倭患,在姚江南岸建新城,以通济桥相连,县治遂扩展包姚江南北两岸。1985年改为市。

余(餘)引

又名活引。清代贩卖余盐之凭证。盐商运销额外之余盐,须向政府领引纳课,始准行销。

余有丁(1527—1584)

明浙江鄞县人,字丙仲,号同麓。嘉靖进士。隆庆时任经筵讲官、国子司业等。万历初任国子监祭酒。万历十年(1582)以礼部尚书入阁,袒护张居正甚力。十二年因病去职。卒谥文敏。著有《文敏公集》。

余韫珠

清江苏扬州人。康熙时著名女针绣艺人。善仿宋绣。所绣神仙人物,皆活灵活现。曾为王士祯绣神女、洛神、浣纱等图,又为士祯之兄绣菩提像,皆极精工,曲尽其妙,为世间精品。

余治(1809—1874)

清江苏无锡人,字翼廷,号莲村、晦斋,别号寄云山人。咸丰年间以附生举训导。太平军进军江南时,曾协助地方当局镇压起义农民。主张禁毁淫词小说、戏曲,倡议审定剧目编演新戏。善唱皮黄,自组童伶戏班赴各地演出,劝人为善。编写新戏二十八种,辑为《庶几堂今乐》于咸丰十年(1860)刊行,多作封建说教,流行不广。

余中

北宋常州宜兴(今属江苏)人,字行老。熙宁六年(1073)进士第一,授大理评事,充国子监修撰、经义局检讨。次年王安石罢相,出知江宁府,奏以中等随行。元丰初,官太常寺丞,坐受太学生贿赂,追官勒停。元祐间历秘书省正字、秘阁校理,迁著作佐郎。绍圣中,出使辽国。后以谏行新法忤旨,出知湖州,徙杭州,致仕。

余胜(?—1132)

南宋人。高宗初,在南剑州顺昌(今属福建)与余汝霖等率众起义。土兵陈望与射士张衮等杀军校范旺举寨响应。绍兴元年(1131),受招安。次年复起,旋被通判南剑州王元鼎率兵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