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吴邑,后属楚。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南。《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前547):“楚子、秦人侵吴,及雩娄,闻吴有备而还。”《淮南子·人间训》:“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西汉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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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报
杂志名。清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上旬(1897.11)创刊于重庆。旬刊。宋育仁总理,杨道南协理,潘清荫、梅际郇任正副主笔。土白纸木刻线装,每册约二十页。有上谕、奏折、论文、国内外和本省新闻、重要译文等栏目,末附重庆市场物价表。着重介绍西方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主张通经致用,维新济时。次年春,成都蜀学会创刊《蜀学报》,此刊即改组另出日报,时共出十六期。
雩娄县
本楚雩娄邑,西汉置县。治今河南固始县东南。两汉属庐江郡 。魏晋属安丰郡。东晋废。南朝宋元嘉二十五年(448)以豫部蛮民复置,属弋阳郡,后改属边城左郡。齐废。
渔户
以捕鱼为业的人户。一般列为民户。明代隶河泊所,向河泊所交纳渔税。清初沿袭明制,原编入渔户者,仍皆隶河泊所,著民籍。后渐次并入州县,则为民户。
渔课
古代对渔业所征税收。亦称渔税。西汉武帝时曾收渔税,称海租,并由少府所属海丞主管其事,后停。东汉于郡县有水池及渔利多者设水官收渔税。南朝就渔塘、渔池收税。五代时长江中下游和沿海浙、闽、粤各地均就渔塘征课。北宋淳化元年(990)改为对鱼的交易收税。元、明在全国各地设河泊所,向渔民课税,初征米,称渔课米。后带征其他物料,亦有征银者。以湖广最多,岁有定额,负担甚重,渔民相率逃亡,于是将渔税摊征于民田。清沿明制,主要征自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广东、浙江、四川、云南、贵州、盛京等地渔民。设有定额,岁约三十万两,遇闰加增,各省按渔户均摊,年终解部。实行地丁制后,江、浙、赣等省并入地丁征收,沿海地方,除征收额课外,对出洋渔船由钞关又量征船料。
渔课米
见“渔课”。
渔梁驿
即今福建浦城县西北渔梁。北宋置。南宋建炎三年(1129),韩世忠追讨苗傅、刘正彦,自衢州、信州进至渔梁驿,相遇,苗、刘兵溃,即此。
渔师
①官名。春秋战国置,掌捕鱼。②唐都水监河渠署所属工匠。专门从事捕鱼,以供尚食及中央诸司之用。分长上(长期服役)渔师十人、短番(轮番服役)渔师一百二十人、明资(由官府给予报酬)渔师一百二十人三种,定员共为二百五十人。主要从土户白丁和勋官等杂色人五等以下户中,差科善捕鱼者充任,亦从杂户、官户中选拔训练补充。担任渔师的白丁可免自身课役杂徭,长上可取代人服役的雇值,明资则可获得官府报酬。
渔税
即“渔课”。
渔阳郡
战国燕置。秦、汉治渔阳县(今北京市密云县西南)。西汉辖境相当今河北滦河上游以南,蓟运河以西,天津市海河以北,北京市怀柔县、通州区以东地区。西晋废入燕国。十六国后赵石勒时复置。北魏移治雍奴县(今天津市武清县西北旧县)。北齐移治潞县(今北京市通州区东城子)。隋开皇初废。隋大业及唐天宝、至德间又曾先后改玄州、蓟州(隋玄州治无终县,唐蓟州治渔阳县,皆即今天津市蓟县)为渔阳郡。白居易《长恨歌》有“渔阳鼙鼓动地来”句,即指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