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理事务侍卫班领

官名。清代侍卫处职官。顺治元年(1644)设,定员十二人,由上三旗内选拔。乾隆三十六年(1771)始定同一等侍卫,武职正三品。由领侍卫内大臣统领。掌章奏文移之事。

协理事务总管

官名。清圆明园护军营置,额设二人,正三品,掌章奏文移事。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

协理事务前锋参领

官名。清代前锋营置,康熙三年(1664)定员左、右翼各一人,为前锋统领办事官,由统领于本翼前锋参领内选拟引见充补,掌章奏文移之事。设协理事务前锋侍卫,左、右翼各一人以佐其事。

协参领

军阶名。清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军官等级而置,为中等第三级,秩视都司,阶正四品,任管带官、参军官等。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佐冠以某科(军医科、军需科)字样。

协拨

亦名协济。清代各省所贮税课,照皇帝或户部命令,拨交它省,称协拨。有的既协拨外省,又受外省协拨。其形式有两种:一是定时、定额经常性协拨;一是临时、非定额应急协拨。

歇艎支江船

古运船名。唐代宗时,刘晏任诸道盐铁转运使,为适应江、淮、河、汴大小不同水力,制造各种运船。其中适应汴河航运者,谓歇艎支江船,共二千艘,每艘载重一千石。十船为纲,每纲三百人,自扬州运至河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