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龙堆奏议

书名。清满洲镶黄旗人萨迎阿任伊犁将军时的部分奏稿。四卷。抄本。内容涉及道光末年新疆的政治、经济,及沙俄侵略西北边疆等情况。

新疆档

档案名称。清代军机处档册之一,嘉庆二十四年(1819)建立。内载新疆在任之都统、副都统、领队大臣、参赞大臣、办事大臣等高级官员的简明履历并各人的补放年月。凡已离任者,各于名上注明圈销。

新疆回部志

书名。清参赞大臣苏尔德据都统永贵、观察使固世衡原编《回疆志》增删改编而成。凡四卷,卷首一卷。乾隆三十七年(1772)刊成。记载地理、山川、城池、宗教、风习、物产、官制、户口、赋役、钱法、隘卡、邮驿等。四十九年嘉木湖达福补录续经改定官阶贡赋各事宜,并附四十三年王敬止所撰《异域传闻录》一卷。成书较早,是研究乾隆中期新疆民族历史的重要史料。有抄本传世。

新疆省

清光绪十年(1884)置,省治乌鲁木齐。清乾隆初年勘定西域,习称新疆,属甘肃省。嘉、道年间龚自珍曾两次建议将新疆设置行省。光绪三年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左宗棠奏请设省,收复新疆后,又重申建省之请。十年九月三十日(1884.11.17)清政府宣布新疆建省,设巡抚、布政使司。刘锦棠任首任新疆巡抚。隶陕甘总督。下设镇迪道、阿克苏道、喀什噶尔道,后增设伊塔道。全疆共建四道,辖六府、九厅、三州、二十一县。参见“新疆(1)”。

新疆屯田

新疆古称西域,历代皆有屯田。清代新疆屯田,始兴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统一天山南北后,规模尤巨,垦地日广。除兴屯以资兵食外,又具移民实边性质。屯田种类可分兵屯、户屯、犯屯、回屯和旗屯五种。参加屯田的民族包括回、汉等族农民、兵丁与遣犯,维吾尔族农民,满、蒙古、锡伯、索伦等族兵丁与闲散民户。垦田地区遍及南北疆各地,而以天山北麓为主。各族屯民来自各地,对交流农业技术与发展农业生产都起了积极作用。因剥削极重,常引起屯民弃地逃亡与起义。同治年间,浩罕阿古柏与沙俄先后侵入新疆,对农业生产破坏极大。光绪初,清军收复新疆,招集流亡,恢复屯垦,垦区又有扩大,促进了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新疆四大镇

清于乌鲁木齐设都统一员,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各设参赞大臣一员,统辖新疆全境驻防官兵,皆归伊犁将军节制,合称四大镇。

新疆识略

书名。清徐松撰。由伊犁将军松筠奏进,署名松筠。十二卷,卷首一卷。初名《伊犁总统事略》,由祁韵士创纂。徐松谪戍伊犁时,松筠委之修订。于道光元年(1821)奏进,赐名《新疆识略》,付武英殿刊印。书中首列新疆总图和南北两路、伊犁各图,附有叙说,次为官制兵额、屯务、营务、库储、财赋、厂务、边卫、外裔等。凡山川道里、地名沿革、城垣建置、险要控扼、军政设施、钱粮兵籍、边防卡伦等,皆有记载。于研究新疆地区地理沿革和社会历史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