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副使

官名。南宋宣抚司之副职。或佐宣抚使掌宣布威灵,抚绥沿边地区及统率一路至数路军旅,或任宣抚使职事。元代为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同知之下,协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从五品。有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参见“土官”。

宣化镇

即今江苏南京市西北浦口镇。在宣化山之阳,东滨江。为长江下游南北往来津要,南岸正对靖安镇。北宋置巡检司及税务。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张俊救濠州,为金人所败,驰入宣化,即此。

宣抚司同知

官名。元代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宣抚使之下,协宣抚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正五品。有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参见“土官”。

宣和殿学士

官名。北宋政和五年(1115)置,以两制充任,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属侍从贴职。宣和元年(1119),改保和殿学士。

宣德王

元代诸王封号,授螭纽金印。据《元史·诸王表》,不答失里于皇庆二年(1313)受封。又,定住于元统三年(1335)受封。

宣德炉

明代铜香炉。宣德年间造。用黄铜添加金银等铸成。工艺考究,经十二炼,复以赤炭熔化,取清液铸器。有蜡茶本色、枣皮红、山楂白、海棠红等色彩,式样有桥耳三丁戈、戟耳石榴足等多种。

宣德少府

官名。南齐置,郁林王文安太后三卿之一,掌宣德宫供御事务,职比少府。

宣德县

①隋大业五年(609)置。治伏俟城(今青海共和县西北,青海湖西黑马镇东北)。属西海郡。隋末废。②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以文德县改名。治今河北宣化县。为宣德州治所。明洪武四年(1371)废。

宣德门家事库

官库名。北宋置。共三库。属卫尉寺。掌皇帝祭天所需祭器什物。设监官二人,以登闻鼓院监门官兼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