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葬

官场用语。宋代官员死,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差官传宣押赐,称宣葬。

宣诏省

官署名。渤海国置,左相、左平章事、侍中、左常侍、谏议居之。

宣阳门

东晋、南朝建康城(今江苏南京市)外城正南门。东晋太宁二年(324),王敦将沈充、钱凤攻至宣阳门,即此。

宣文君(283—?)

十六国时前秦人。宋姓女,名不传。从父受《周官》音义。后至冀州。昼采樵,夜边纺织边教子韦逞读书。苻坚闻其名,就其家立讲堂,置生员一百二十人从她受业,使隔绛纱幔而授《周官》。后韦逞仕苻坚为太常。

宣慰使司同知

官名。元代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每司设一人,位宣慰使之下。协宣慰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正四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参见“土官”。

宣文阁

殿阁名。元顺帝至元六年(1340)罢奎章阁,因康里巎巎建议,改置宣文阁,收藏书画,聚集文士,与奎章阁同。

宣慰使司佥事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正五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参见“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