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北周萧大圜撰。三十卷。记南朝梁事。已佚。
作者: chen1admin
梁郡
郡名。南朝宋初改*梁国为郡,并移治下邑县(今安徽砀山县)。北魏复治睢阳县。属南兖州。北周末属亳州。隋开皇初废。大业时又曾改宋州为梁郡。
梁楷
南宋人。祖籍东平(今属山东),字白梁。绍兴时,学画于贾师古。嘉泰间,为画院待诏。善画人物、山水、道释、鬼神,继承唐吴道子白描法,对客体去芜存菁,称减笔法。嗜酒,豪放不羁,世称“梁风(疯)子”。存世作品有《泼墨山人》、《高僧故实》、《秋树双鸦》等。
梁科
南朝梁法令。天监元年(502)八月,尚书删定郎蔡法度修《梁律》,并取晋故事之宜于时者为《梁科》三十卷(一说四十卷),次年成。至五代时已残缺不全,《旧唐书》、《新唐书》均只作二卷。
梁克家(1128—1187)
南宋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字叔子。绍兴三十年(1160)进士第一。历著作佐郎、中书舍人、给事中,以为当用实才,不喜空言。乾道六年(1170),任参知政事,次年兼知枢密院事。论用兵当以财用为先,用度不足,不可对金用兵。八年,为右丞相兼枢密使。对贵戚权幸,不少假借。因与张说议使金事不合,出知建宁府。临行劝孝宗无求奇功。淳熙八年(1181)起知福州。次年,再任右丞相。编有《淳熙三山志》。
梁楞(?—355)
十六国时安定(治今甘肃泾川北)人。后赵末,与关西豪望劝苻洪称尊号。洪自称三秦王,任楞为前将军,领左长史。前秦苻健时,历尚书左仆射、司隶校尉、尚书令。健病重,受遗诏辅政。寿光元年(355)苻生即位,为车骑将军。后为生所杀。
梁令
南朝梁法令。天监元年(502)尚书删定郎蔡法度等修《梁律》,并因晋令而增损,制订《梁令》,共三十卷。令文多佚。部分散见于《唐六典注》、《隋书·礼仪志》、《通典》等。其篇目可考者为:户、学、贡士赠官、官品、吏员、服制、祠、户调、公田公用仪迎、医药疾病、复除、关市、劫贼水火、捕亡、狱官、鞭仗、丧葬、杂上、杂中、杂下、宫卫、门下散骑中书、尚书、三台秘书、王公侯、选吏、选将、选杂士、军吏、军赏。
梁令瓒
唐蜀(治今四川成都)人。官率府兵曹参军。开元九年(721),僧一行受诏改治新历(大衍历),他创制黄道游仪木模,适于观测日月运动。十一年,又依样铸成铜仪。十三年,又与一行更铸水运浑天铜仪,以圆球象征天球,以木柜象征地平,铜仪半在地上,半在地下,以水力转动,通过机械传动装置,自动演示日月运行和恒星出没,按辰刻击鼓撞钟以报时,设计精巧,为古代天文仪器的杰出成就。亦工篆书,擅画人物。存世作品有《五星及二十八宿神形图》。
梁律
南朝梁法典。天监元年(502),梁武帝以齐时刑政多僻,欲议定律令,得齐时旧郎蔡法度,云齐武帝时,删定郎王植之集注晋张斐、杜预旧律,合为一书,共一千五百三十条,事未施行。乃以法度为兼尚书删定郎,损益旧本,以为《梁律》。又使尚书令王亮、侍中王莹等参议断定,定为二十篇,二千五百二十九条,于次年四月颁行。其体例、内容与《晋律》大致相同。篇目有刑名、法例、盗劫、贼叛、诈伪、受赇、告劾、讨捕、系讯、断狱、杂、户、擅兴、毁亡、卫宫、水火、仓库、厩、关市、违制等。
梁纶枢(1790—1877)
清末广东番禺(今广州)人,字拱辰,号星藩。秀才出身。道光七年(1827)继承父业经商,为广州十三行天宝行行主。纳资得道员衔。二十二年以捐输广东海疆经费,加盐运史衔。咸丰四年(1854)天地会陈开、李文茂起义军围攻广州时,曾设局筹饷募勇,并于次年协助清军镇压起义军。七年英法联军攻占广州时,受巡抚柏贵之命和行商伍崇曜等与侵略军联系投降事宜,后并参与柏贵傀儡政权对外交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