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满洲镶白旗人,索绰罗氏,字梅谷。道光进士。道光二十二年(1842)署山东巡抚,因英军进犯江浙,建议山东沿海防御以陆路为主。次年升任礼部尚书,旋因监督河工事获咎革职。后充叶尔羌参赞大臣等。咸丰二年(1852)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寻罢值,充内务府大臣、内大臣等。十年英法联军入侵北京时,充巡防大臣,组织市民防备。同治元年(1862)授协办大学士。同年奉命赴甘肃查办事件,卒于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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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庆(?—1843)
清满洲镶黄旗人,完颜氏,字伯余,号见亭。嘉庆进士。授内阁中书,迁兵部主事,改中允。道光三年(1823)出为安徽徽州知府,调颍州,擢河南开归陈许道,历迁河南按察使、贵州布政使、护理巡抚。十三年擢湖北巡抚,寻授江南河道总督。十九年署两江总督。二十二年英军侵入长江,奉命筹办淮扬防务,以保运道。秋,河决,被革职。二十三年任库伦办事大臣,未及成行,病死。著有《黄运河口古今图说》、《河工器具图说》。
麟书(?—1898)
清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字芝盦。宗室。咸丰进士。同治二年(1863)授鸿胪寺卿,迁太常寺卿,补内阁学士。后任刑部右侍郎、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光绪五年(1879)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旋授理藩院尚书。八年兼署吏部尚书。后历任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国史馆正总裁、武英殿大学士。
麟寺
宋宗正寺之别称。
麟台
官署名。即秘书省,唐光宅元年(684)改,神龙元年(705)复名秘书省。
麟台故事
书名。宋程俱撰。五卷。绍兴初,俱采摭三馆旧闻,简册所载,次为十二篇,以成此书。记北宋一代翰林故实,最为详备。与《东都事略》、《玉海》诸书所载相较,足以考证异同,补缀疏略。世少流传,清人从《永乐大典》录出,分为沿革、省舍、储藏、修纂、职掌、选任、官联、恩荣、廪禄九篇,较原书篇数,已亡其三。《十万卷楼丛书》中有原本《麟台故事》,与《永乐大典》本互有异同。
麟台郎
即“秘书郎”。
麟原文集
书名。元王礼撰。二十四卷。礼字子尚,又字子让,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元末为广东元帅府照磨,入明不仕,洪武十九年(1386)卒。是编分前后两集,各十二卷,所记多为元末江西及广东两地事。有《四库珍本丛刊》本。
麟趾殿学士
官名。北周明帝即位后,立麟趾学,以在朝公卿以下有文学者为学士,称为麟趾殿学士。初不限贵贱,后从于翼之议,定学士班次。亦有以他官参麟趾殿学士者。掌著述,刊校经史。
麟趾格
东魏之行政法规。汉代有科,规定刑法之施行细则,作为律之副法。魏晋时或存或废,作用稍变,附于律内补充行政法则。北魏初年沿用晋科。但从高宗时起,开始出现“格”,其作用与科同。东魏孝静帝兴和三年(541),诏于麟趾殿删定新格十五篇,规定百官有司常行之事,称为“麟趾格”,始正式以格代科。北齐时重新刊定,称“北齐麟趾格”。至唐代遂制度化,成为法律基本形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