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衔名。即以他官兼领尚书政事,参与政务。始于西汉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受武帝遗诏辅政。其后,张安世以车骑将军、孔光以光禄勋、张禹以光禄大夫等均曾领尚书事。位尊权重。东汉称录尚书事。三国吴或有此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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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
官名。清末设置的驻外使节,其职掌主要是管理华侨事务。光绪三年(1877)八月正式设驻新加坡领事,以后陆续在世界各地设总领事十二人,领事十四人,副领事二人。总领事秩四品,领事、副领事秩五品。
领事裁判权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特权之一。始于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中英签订的《五口通商章程》,该条约第十三款规定,凡中国人和英国侨民“交涉词讼”,英国侨民成为民刑诉讼的被告时,中国法庭无权裁判,由英国领事根据英国法律处理。次年在中美签订的《望厦条约》第二十一款中,此项规定更为明确、具体。以后,法、俄、日等国亦相继在中国取得这种特权。
岭南
地区名。即岭表、岭外。泛指五岭以南地区。参见“岭外”。
岭南白话杂志
杂志名。清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八日(1908.2.9)在广州创刊。周刊。欧阳博明、黄耀公等编撰。设美术家、演说台、藏书楼、记事室、译学馆、俱乐部、游戏坊、洁净局、音乐房、跳舞会、宣讲堂、阅报社等栏目,间刊时事讽刺画。
岭南道
唐贞观十道、开元十五道之一。因地处五岭之南得名。开元时治所在广州(今属广东),范围相当今广东、广西大部、云南南盘江以南和越南北部地。
岭南东道节度使
见“岭南节度使”。
岭南广西道
元至元十五年(1278)置岭南广西道提刑按察司,治静江路(治今广西桂林市)。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明初废。
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简称广西(道)廉访司。元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所辖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置司于静江路(治今广西桂林)。
岭南广西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代地方监察机构。设于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静江路(今广西桂林),监治静江、南宁、梧州、浔州、柳州等路,简称广西按察司。设使、副使等,隶江南行台。二十年,改为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