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楠(1791—1855)

清江苏宝应人,字楚桢,号念楼。道光进士。曾任直隶文安知县。幼从叔父刘台拱学,与刘文淇齐名,有“扬州二刘”之称。长于经学,初治《毛诗》、《郑礼》。后专治《论语》,以何晏《论语集解》为主,搜集汉儒旧说,兼采宋人注疏,并汲收清代成果,仿焦循《孟子正义》例,撰《论语正义》、全书未成而卒,后由其子恭冕续成。另著有《汉石例》、《释谷》、《愈愚录》、《念楼集》等。

刘豹

东汉末人。匈奴族。传说为匈奴单于羌渠之孙,于扶罗之子。汉末居并州,曹操使右贤王去卑监其国,部众分左、右、前、后、中五部,豹为左贤王、左部帅,居太原兹氏(今山西汾阳)。后统领五部。匈奴渠帅改姓刘,约自豹始。其子渊于西晋永嘉二年(308)建立汉国,后改赵,史称前赵。

令德堂

学校名。亦名令德书院。清光绪八年(1882)山西巡抚张之洞仿浙江诂经精舍和广东学海堂成规在太原创办。二十四年八月,山西巡抚胡聘之将令德书院改为山西省会学堂。二十八年,又改为山西大学堂中学专斋。

令公

①尚书令的尊称。《宋书·孔琳之传》:尚书令省事倪宗云:“中丞何得行凶,敢录令公人。”②中书令的尊称。《魏书·高允传》:允为中书令,“高宗重允,常不名之,恒呼为‘令公’”。隋唐以来,遂为习称。唐末以后,武人多加中书令,此称颇滥。③西夏官名,亦称“大都督府主”。

令甲

诏令篇名。汉代将历代皇帝诏令加以编次,依其发布先后,以为甲、乙、丙之序,以便征引。《汉书·宣帝纪》:“令甲,死者不可生。”颜师古注引如淳曰:“令有先后,故有令甲、令乙、令丙。”

令吏

官名。战国秦等国置。县令属员,掌文书。《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其病者,称议食之,令吏主。”

令吏初带剑

战国时秦国改革习俗的法令。秦简公六年(前409),“令吏初带剑。”《史记·秦本纪》张守节正义:“春秋官吏,各得带剑。”带剑是春秋时期中原各国贵族的习俗,是贵族身份的标志和特权,秦国至简公时始颁行之。

令犬长

党项人。西夏初期切韵博士。与罗瑞灵长共同编纂西夏文字典《音同》。

令录

宋代官名简称。令,指县令;录,指司录、录事参军。选人令录包括县令、司录、录事参军及试衔知县、知录事两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