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枋

旧谓称王天下必须具备的六种条件。《经法·论》:“六枋(柄):一曰观,二曰论,三曰僮(动),四曰转,五曰变,六曰化。观则知死生之国,论则知存亡兴坏之所在,动则能破强兴弱,转则不失讳(韪)非之□,变则伐死养生,化则能明德徐(除)害。”

六博

古代一种赌输赢的游戏。本作六簙,亦作陆博、博。游戏者二人各以六枚棋子争胜负,故称六博。其玩法大约是:在一狭面六格、宽面十二格的正方形棋盘的正中,有一格“水”,“水”中有三“鱼”。棋子十二枚,黑白各六。游戏者坐在棋盘狭面两端,分别以黑白棋子放在己方边格中,然后轮流掷骰。掷骰成彩,便可向“水”行棋。棋到“水”边便竖起来,竖起的棋子称为“枭”。再掷骰成彩,便可入“水”牵“鱼”。如掷骰时掷得五个无刻画(或刻画相同)的一面向上,叫做“五白”。掷得“五白”,可以杀死对方的枭。掷骰得彩时,游戏者要大声呼叫“彩”、“彩”,叫做“喝彩”。见《楚辞·招魂》王逸注、洪兴祖补注,高亨《楚辞选》。

六不治

医学名词。为战国时医学家扁鹊所提出。据《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有此一者,则重难治也。后为医家和患者称为“座右铭”。

六部

隋唐以后对中央行政机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之总称。隋始设,初称吏、礼、兵、都官、度支、工部,寻改都官为刑部、度支为民部。唐高宗即位后,改民部为户部。秦汉时,九卿分掌中央行政事务。魏晋以后,由尚书分曹治事。至隋,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掌管全国行政事务。中唐至五代,六部权力削弱,形同虚设。北宋前期,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六部所掌事务甚少,各部正官除特旨供职者外,余皆为寄禄官。元丰改制后,六部复行其本职。西夏、辽、金各代均仿汉制置六部。元代以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初沿元制,洪武十三年(1380)罢宰相,废中书省,析其政归六部。至此,六部各自独立,直接听命于皇帝,地位更崇。清沿明制。光绪二十七年(1901),增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上。三十二年,改户部为度支部,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礼部为典礼院,又增设农工商部(工部并入)、民政部、学部等,六部之称遂废。

六部大人

官名合称。天部、地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大人的合称。北魏泰常二年(417)置,皆由诸公充任,权任甚重。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遂罢。

六部官

官名合称。太平天囯后期于六部僚外别置,为朝中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常设主管官,吏部称天官,户部称地官,礼部称春官,兵部称夏官,刑部称秋官,工部称冬官。每部员四人,分正、副、又正、又副,并冠以“殿前”二字。官阶与副掌率相当。位在六部僚下,职权未详。

六部监门

官名。南宋绍兴二年(1132)置。掌管理尚书省六部门钥,选升朝官文臣有才力者充任。

六部僚

太平天囯后期增设的朝内职官。清咸丰六年(1856)天京事变后洪秀全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前所加。六部以天、地、春、夏、秋、冬定名,吏部称天僚,户部称地僚,礼部称春僚,兵部称夏僚,刑部称秋僚,工部称冬僚,均冠“殿前”二字,每部各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共二十四人。各部僚皆王爵兼任,其中有在朝者,如殿前吏部正天僚干王洪仁玕;有统兵在外者,如殿前吏部副天僚英王陈玉成。自六部之设,分任国政,朝内官组织系统遂较前完备。

六部民

北魏初年保持部落制度之牧民。明元帝泰常二年(417)夏,置天、地、东、南、西、北等六部大人官以统之。六年,规定凡六部民羊满百口者,输戎马一匹。

六部尉

官名合称。东汉后期洛阳(今属河南)设有东、西、南、北四部尉和左、右部尉,合称洛阳六部尉。西晋沿置。东晋改置建康六部尉。南朝宋、齐、梁、陈因之。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迁都洛阳后,分洛阳畿郊为东、西、南、北、左、右六部,置六部尉,或称六部里尉。其下有经途尉及里正,资品皆为流外。宣武帝时升为正九品。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4)迁都邺(今河北临漳西南),以邺县及临漳为畿县,置六部尉,邺县领南、右、西三部尉,临漳领左、东、北三部尉。北齐以邺县、临漳、成安三县为畿县,增为七部尉,邺县领右、南、西三部尉,其下有十二行经途尉,一百三十五里正;临漳领左、东二部尉,左部尉领九行经途尉,共领一百一十四里正;成安领后、北二部尉,后部尉领十一行经途尉,共领七十四里正。七部尉皆位正九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