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十六年(前164)改庐江郡置,封淮南厉王刘长子赐为庐江王。治所及辖境史无明文。据近人考证,治所可能在鄱阳(今江西波阳东北)。辖境同庐江郡。景帝前元四年(前153),复改国为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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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郡
楚汉之际分秦九江郡置。辖境相当今安徽长江以南,泾县、宣州以西和江西信江流域及其以北地区。汉武帝时废江南庐江郡,另于江北置郡。治舒(今安徽庐江县西南)。辖有今安徽巢湖、舒城、霍山等市县以南,长江以北及湖北武穴、蕲春、罗田、麻城等市县以东,还包括河南商城等县地。三国魏、吴各于其境置庐江郡。魏治六安县(今六安市北),辖有今安徽庐江、舒城、霍山、六安等市县地;吴治皖县(今安徽潜山县),辖有今安徽西南部,即长江以北,岳西、庐江县以南及巢湖市以西地。西晋统一,复治舒城(今安徽舒城县)。隋开皇九年(589)废。大业及唐天宝、至德时,又曾改庐州为庐江郡,治合肥县(今安徽合肥市西)。
庐陵君
战国时赵国封君。赵孝成王弟。孝成王听信燕国之言欲逐之,冯忌为之说王,劝勿逐。见《战国策·赵策四》。
庐陵郡
东汉兴平元年(194)孙策分豫章郡置。属扬州。治石阳县(今江西吉水县东北)。三国吴移治高昌县(今泰和县西北)。辖境相当今江西永新、峡江、永丰、石城诸县以南地区。西晋太康中还旧治。南境分置南康郡,辖境仅当今峡江、万安二县间赣江两岸及永丰县地。元康元年(291)改属江州。隋开皇九年(589)废。大业初及唐天宝、至德间,又曾改吉州为庐陵郡。
庐陵王传
书名。唐徐浩撰。一卷。记述狄仁杰劝说武则天恢复庐陵王李显(中宗)储君事。已佚。
庐陵县
西汉置。因庐水得名。治今江西泰和县西北。属豫章郡。东汉兴平元年(194)并入高昌县。隋开皇十年(590)改石阳县复置。治今吉水县东北。唐永淳元年(682)移治今吉安市。隋至清先后为吉州、庐陵郡、吉州路、吉安路、吉安府治。1914年改为吉安县。
庐柳
春秋晋地。在今山西临猗县西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前636):秦送晋公子重耳入晋,济河,围令狐,入桑泉,取臼衰。“晋师军于庐柳”,即此。
庐人
官名。周代置。掌戈矛殳类长兵器制造。《周礼·冬官·考工记》:“庐人为庐器。戈柲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
庐山白莲正宗昙华集
书名。元白莲宗僧人、侍者果满编。分上、下卷。下卷又题《庐山白莲正宗昙华详录》。约编于仁宗皇庆年间,共收七言诗百余首。白莲宗于至大元年(1308)遭禁,经普度等人努力,于四年仁宗即位后恢复合法地位。此书编于白莲宗恢复活动之后。其诗宣传白莲宗教义,歌颂元廷圣明及普度复教之功,文字浅显,应是供信徒唱诵之用。今存残本,藏北京图书馆。
庐山复教集
书名。元白莲宗僧人、侍者果满编。分上、下卷。至大元年(1308),元廷禁白莲宗。三年正月,庐山东林寺白莲宗善法堂主僧普度在大都上万言书,请求恢复白莲宗合法地位。次年,仁宗下诏弛禁,由宣政院出榜告示。此书上卷收普度奏书全文和仁宗诏书及宣政院榜文,下卷录元朝官员和佛教上层僧侣为庆贺白莲宗复兴而写的赞颂。现存皇庆元年(1312)刻本,有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