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仁(Ferdinand Verbiest,1623—1688)

比利时人,字勋卿,一字敦伯。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清顺治十六年(1659)来华,赴西安传教。次年因汤若望荐,奉召至京供职钦天监。康熙三年(1664)坐汤若望案下狱。七年,参杨光先所订历书有误,圣祖下旨核实,革光先钦天监正。旋授钦天监副,受命改制观象台仪器。十二年器成,擢监正。次年,因对三藩用兵,奉命造火炮。十五年,俄使尼果赖来京时,任中方拉丁文译员。累加至工部侍郎衔。后卒于京。译著有《康熙永年历法》(1678)、《赤道南北星图》(1672)、《坤舆全图》(1674)、《熙朝定案》、《不得已辨》、《灵台仪象志》、《妄推吉凶辨》等。

南霁云(?—757)

唐魏州顿丘(今河南清丰西)人。少微贱,为人操舟。安禄山反,从巨野尉张沼讨之。后从张巡守睢阳(今河南商丘南),甚相得。至德二载(757),禄山部将尹子奇来攻,他一箭射中子奇左目。既而城中食尽,奉张巡令,引精骑三十,突围至临淮求救。河南节度使贺兰进明忌巡声威,拥兵不救。他怒而拔刀断指以去。城陷不屈,与张巡等同被害。

南家

金对南宋人的称谓。蒙古沿用此名,并加复数语尾-S。称为南家思。蒙古人常以南家命名,或译南加、囊家、囊加,男性加语尾歹、台、带、撏,女性则加语尾真。

南建州

元天历二年(1329)升定安县置。治今海南定安县。属乾宁军民宣抚司(后改乾宁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复为定安县。

南剑路

元至元十五年(1278)升南剑州为路。治所、辖境同南剑州。属泉州行省,后改属福建行省。二十三年以后属江浙行省。延祐元年(1314)改为延平路。

南剑州

本剑州,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因利州路有剑州,改为南剑州。治剑浦县(今南平市)。属福建路。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三明、将乐、顺昌、沙县、尤溪、永安、大田等市、县地。以产银和茶著名,有银场十多处及茶焙五处。元至元十五年(1278)升为南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