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西夏置,西夏语音“姑要啰”,属次等司。传世有西夏文“内宿命令”铜牌。
作者: chen1admin
内算官
唐代南诏中央官制:置内算官一人,从清平官六人中选择任之,权力最重,可代诏主判押处置重要文书。并有副职两员辅之。
内台
①尚书台(省)别称。②元代御史台别称,以区别于地方所设行御史台。
内提调
见“提调(1)”。
内田良平(1874—1937)
日本福冈市人,别号硬石。1894年在朝鲜组织天佑侠。清光绪二十四年(1900)结识孙中山,曾参与惠州起义。二十七年组成黑龙会。三十一年协助创立同盟会。但一直坚持侵华立场。1931年组成大日本生产党,属右翼政治力量。
内外城预审厅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由原工巡总局的发审处改设,隶巡警部。掌刑事、民事词讼事宜,相当于京城地区的初级司法机关。设有正审官、陪审官、检查官、民事审判官、巡官等。每厅之下分设看守所和待质所。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次年裁撤,其职掌移交法部和大理院。
内外棉株式会社
外商企业。1887年在日本大阪设立总公司。从清宣统三年(1911)起,陆续在中国上海、青岛、金州(今辽宁大连)等地设立棉纺织厂。
内五鄂拓克喀尔喀
亦称内喀尔喀。明代蒙古喀尔喀万户的一部分,内分五个鄂拓克,其中有巴林、札鲁特、把岳忒等。明末,驻牧于辽东边外,后降附后金。
内务府
官署名。清代总管宫廷事务的专门机构。独立于当时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掌管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凡宫廷之仓储、财务、典礼、食用、工程、警卫、刑罚,以及本府官员任免,太监、宫女管理等事宜,皆为其专责。清初设内务府,以上三旗包衣司其事。顺治十年(1653),分设十四衙门。次年裁内务府,命工部设十三衙门办理内务府事。十八年,裁十三衙门,复设内务府,以宦官之权归之旗下流官,遂为定制。府设总管大臣(正二品),无定员,总领府事;郎中一人,掌府属文职铨选及督催各司处承办事务;主事、委署主事各二人,佐理郎中;另有笔帖式若干,处理文书事务。府下分设广储、都虞、掌仪、庆丰、会计、营造、慎刑七司,与上驷、武备、奉宸三院分办具体事务。特设敬事房,专门管理宦官。此外,内务府还另有数十个下属机构分管宗教、图书、教育、药品、造办器物等,职官三千余人。其中一部分与“七司三院”有密切联系,但并无隶属关系;另一部分则是独立的。其所办之事,除属于皇室事务外,也有一些涉及国家庶政。它们的活动范围亦不限于京师,而是遍及畿辅、直隶、奉天、吉林及口外蒙古地区,所属三织造衙门还远到江南,甚至还有派去国外活动者。
内务府包衣缺
清代文职官缺之一种。指额定由内务府包衣人员补任之官职。内务府郎中以下、未入流以上各官,除总理六库郎中二人由六部司员兼摄外,皆为内务府包衣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