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檄

文书名。下行文。清代织造行府、厅、州、县之公文,用牌檄。

牌盐

清代凭腰牌销售之盐。雍正年间给贫民循环号筹,限四十斤内许其负盐贩卖,取利为生。乾隆元年(1736)改为六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及少壮有残疾、妇女老而无依者,许于本县报明,给印烙腰牌木筹,日赴盐场买盐一次,贩卖谋生。其后,因贫民过多而停废。

牌长

又称牌头、十家长、组头。清代实行保甲制,其十户为一牌,每牌置牌长一人,颁发木牌稽察。

牌子头

又作牌头。蒙古早期基层军官,统十夫,又称十夫长。元朝建国后,内迁蒙古军中的十夫长仍有此称。

派保

科举考试用语。清制,童生于府试、院试时有认保之制。乾隆五十七年(1792),为杜绝认保廪生舞弊,增加官派廪生认保一项,由府、直隶厅教官先将选定廪生名单榜示署前,考生于府试、院试时请榜中某人加保,时称派保。参见“认保”。

番禺县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统一南越(粤)后置,以番山、禺山得名。在今广东广州市仓边街附近。秦末龙川县(今龙川县西)令赵佗割据岭南,自立为南越王都此。秦汉至南朝为南海郡治。为岭南地区重要都会。东汉建安十五年(210,一说二十二年,见《水经注》)迁交州治此。三国吴永安七年(264)分交州为交、广二州,番禺为广州治。隋开皇十年(590)分置南海县,寻省入南海县。唐长安中复置于江南洲上。五代南汉还旧治,并都此;北宋开宝中又省入南海县。皇祐三年(1051)复置。唐宋与南海县同为广州治,元同为广州路治,明清同为广州府治。1912年废府留县,南海县迁治佛山镇。1921年于番禺县城置市政厅,1925年置广州市。1933年番禺县迁治新造,1945年迁治市桥,即今市。

潘丙(?—1225)

南宋湖州(今属浙江)人。太学生。宝庆元年(1225),与其兄壬等联络李全,借反对丞相史弥远擅自废立为名,率太湖渔民、巡尉兵卒数十人,乘夜入王邸,拥济王赵竑为帝,事败被杀。壬脱身变易名姓。四月在楚州被捕,械送临安杀害。

潘长安

唐邕管羁縻西原州人。属西原蛮,与今壮族有密切渊源关系。大历十二年(777),率众反唐,占地“南距雕题交趾,西控昆明夜郎,北泊黔巫衡湘”。号称安南王,斗争延续十余年。终在唐军镇压下失败。

潘柽章(1626—1663)

明末清初江苏吴江人,字圣木,号力田。十五岁补桐乡县学生。年过二十即综贯百家,天文、地理、皇极、太乙之书无不通晓。明亡后,绝意仕途,数往南京谒明孝陵,称颂明太祖起兵灭元之功绩,以诗文歌颂宋末名臣陆秀夫,赞扬谢翱誓不仕元之民族气节,以寄托其故国之思。尝与吴炎同撰《明史记》。遭“庄氏史狱”株连,书毁身亡。著有《国史考异》、《松陵文献》、《星名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