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

即文旁,又作文榜。唐宋时官府发放的钱、物收支文字凭证,兼有会计凭证作用。旁与钞因作用相同往往混用,又合称为钞旁。

旁户

北宋四川地区受豪民役使的佃户。除纳租外,还直接承担官府赋役,与豪民世代结成隶属关系,备受剥削压迫,也不断进行反抗。

旁排

或作旁牌、彭排。唐代盾牌的统称。《急就篇》卷三“盾”颜师古注:“即今旁排也。”王应麟补注:“彭排,军器也。彭,旁也,在旁排敌御攻也。”见“盾”。

旁要

算学术语。九数之一。北宋贾宪、南宋杨辉将勾股容方容直的命题称为旁要法,是解决勾股容方及一次测望问题的方法。汉张苍、耿寿昌将当时发展起来的各种解勾股形问题,合并为勾股,是为《九章算术》之第九章。

胖袄

明军装之一种,即棉花战衣。宣德十年(1435)规定,长四尺六寸,装棉花绒二斤。后又定,须用细密阔白棉布,染青红绿三色,长齐膝,窄袖。边军每三年发放一次,京军五年一次。

滂民

南朝时为县衙服役之民户。《南齐书·周颙传》:山阴县有滂民以供杂使,多用于山泽樵渔等业。滂民为避力役,或逃窜山湖,亦有自断臂手者。其数各县不同,上虞以百户一滂,为会稽郡中最轻者。

庞

①战国秦邑。在今陕西韩城市东南黄河边。《史记·六国年表》:秦灵公十年(前415),“补庞,城籍姑”。亦作繁庞。曾为魏占。同表:魏文侯十三年(前433),“公子击围繁庞,出其民”。后复属秦。《史记·魏世家》:魏惠王九年(前361),“与秦战少梁,虏我将公孙痤,取庞”。②战国楚邑。在今湖南衡阳市东。《史记·越世家》:“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史记》裴骃集解:“徐广曰:一作宠”,即此。

庞安时(1042—1099)

北宋蕲州蕲水(今湖北浠水)人,字安常。出身于医学世家。儿时读书过目不忘。其父授以脉诀,以为浅近不足取,即独取黄帝扁鹊之脉书,不久遂能通其说,时出新意,其父为此大惊。尤精于伤寒,精读《灵枢》、《太素》诸秘书。为人治病,十有八九痊愈,救活无数人。研究《伤寒论》三十余年,深有所得,著《伤寒总病论》,对后世颇有影响。还著有《难经解义》(或作《难经辨》)、《本草补遗》等。

庞参(?—136)

东汉河南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字仲达。初仕郡,举为孝廉,任左校令。后坐法输作若卢。安帝永初二年(108)车骑将军邓骘征先零羌,乃于狱中使其子上书,请暂罢兵戎,休徭役,使男得耕种,女得织纴,以蓄精锐,乘羌不备而攻之。邓太后纳其言,遂擢为谒者,督三辅诸军屯。后任护羌校尉,招抚烧当羌,旋为先零羌所败。顺帝时,官至太尉,录尚书事。后病免,卒于家。

庞葱

一作庞恭。战国时魏国人。与魏太子为质于赵。曾以“三人言而成虎”为喻,劝魏惠王不听谗言。魏王应允。后从赵返魏,而谗言先至,终不得见魏王。见《战国策·魏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