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作炮宰。商代始置,春秋战国时沿置。掌烹制饮食。《韩非子·难言》:“(伊尹)身执鼎俎为庖宰。”《新语·杂事四》:“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则庖宰、监食法皆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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庖长
官名。清代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隶于总领、承应长之下。初设三人,康熙五十六年(1717)裁。旋复设二人,并增设六人。缺出由膳房人内外补四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隶尚膳正、尚茶正等官。
胞人丞
官名。秦置,属少府。入汉因之,为胞人长副贰,掌屠宰之事。东汉省。
胞人长
官名。西汉置。《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胞人长、丞。颜师古注:“胞人,主掌宰割者也。胞与庖同。”即主宫中屠宰牲畜者。东汉省。
炮烙
又作炮格。商纣时酷刑。以膏脂涂铜柱,下加炭火烧热,令罪人行于柱上,坠入火中烧死。一说为铜格,下加炭火,使人步格上。商纣作炮烙之法,西伯昌(周文王)献洛西之地请除此刑,纣许之(《史记·殷本纪》)。或传夏桀作此刑(《太平御览》卷八十二引《符子》)。
炮人
官名。同“庖人”。春秋时晋国置。掌烹饪膳食。《韩非子·内储说下》:“晋平公觞客,少庶子进炙而发绕之,平公趣杀炮人。”
炮宰
官名。同庖宰。春秋战国置。掌烹制膳食。《韩非子·难二》:“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
炮制
中医名词。中药在应用前或制成各种剂型前必要的加工过程,包括对原药材进行一般整理和部分药材的特殊处理。如进行火制、水制或水、火共制等。前者一般也称“修治”,后者称“炮炙”。由于中药材大都是生药,其中不少药材必须经过特定的炮炙方法,脱除毒性,加强药效,才能更符合治疗需要。
跑风
又名外带跑风。清代夹带私盐的手段之一。谓运输官盐船户另买私盐装舱,以沿途私卖。
炮队协领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参佐全军炮队事务,聚战时由其指挥督率。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