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默啜可汗”。
作者: chen1admin
迁延之役
春秋时晋国伐秦国的战役。晋悼公十四年(前559)春,晋范宣子与鲁、齐、宋、卫、郑、曹、莒、邾、滕、薛、杞、小邾等国和吴相会于向(今安徽怀远西),以对抗秦、楚联合。四月,晋率诸侯伐秦,进抵棫林(今陕西泾阳泾水西南),晋中军主帅荀偃下令:天明驾车作战,全军唯我马首是瞻。下军主将栾黡反对,称晋国从无此军令,谓其马首要向东,竟擅帅所部东归。荀偃恐为秦所败,遂令全军退却。此战无功而返,晋人称之为迁延之役。
迁葬
即“二次葬”。
岍山
岍一作汧。又名吴山、岳山、吴岳山、西镇山。在今陕西陇县西南。《书·禹贡》:“导岍及岐。”参见“吴山③”。
佥都督
即“都督佥事”。
佥都御史
官名。亦称佥院。明洪武十六年(1383)始置,为都察院正官,左、右各一人,十七年定正四品。佐都御史、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
佥民壮法
明代征集民户壮丁进行训练以备调用之法。弘治七年(1494)定。选取二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健壮之人,州县七八百里者,每里佥二名;五百里者,每里佥三名;三百里者,每里佥四名;一百里者,每里佥五名。春夏秋每月操练二次,冬季操练三次。遇警调集,官给*行粮。富民不愿者,纳钱免佥,由官代募。隆庆中,张居正等建议佥畿甸民兵,除单丁老弱外,父子三人籍一子,兄弟三人籍一弟。后又略有变化。
佥商请引
清代盐政术语。按引行销之运商,必须经过地方考查,上报户部签准,请发盐引,称为佥商请引。
佥事
官名。明清时提刑按察使司属官。朱元璋吴元年(1367)始置,为按察使司正官,正五品。洪武十三年(1380)革,次年复置,分领提学、驿传、清军、分巡、兵备等道。各省因事而置,无定员。清初沿置,为道员兼衔,与守道、巡道共同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由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补授者充,正五品。乾隆十八年(1753)改道员为实官,遂省。清末,东三省地方机构民政使司、交涉使司、度支使司置为佐官。
佥事道
官名。清初,各省按察使司置佥事,分巡一定地方,为分巡道,掌理刑名。以其原职官秩分别系按察司佥事衔,凡由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等补授之道员,即称之为佥事道,秩正五品。乾隆十八年(1753),废按察司佥事衔,佥事道之称即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