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若水(960—1003)

北宋河南新安人,字澹成,一字长卿。雍熙进士,授同州观察推官。淳化初,以文学高第,召试,擢秘书丞、直史馆,历任知制诰、领理检院、同知贡举、翰林学士、知审官院、银台通进封驳司。至道初,同知枢密院事;三年,罢,判集贤院,修《太宗实录》,重修《太祖实录》。判吏部流内铨,知开封府,出知天雄军兼兵马部署,巡抚陕西,制置边事,拜并代经略使知并州事。议边事,主张以“守在四夷,制胜以静”为上策。坚持法治,以为推鞫得实方能治罪。

钱神论

篇名。(1)西晋鲁褒撰。旨在讽刺当时以钱为法力无边的“神物”而作,故名。指出:“钱能转祸为福,因败为成。危者得安,死者得生。性命长短,相禄贵贱,皆在乎钱,天何与焉?”宣称:“子夏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吾以死生无命,富贵在钱。”以嘲讽现实,并否定天(佛)的主宰性。虽未正面主张“神灭”,但对以后“神灭”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有影响。载《全晋文》卷一百十三。(2)魏晋间成公绥撰。共六十九字,除前四句外,与鲁褒文同。载《全晋文》卷五十九。

钱时

南宋严州淳安(今浙江淳安西北)人,字子是,人称融堂先生。幼奇伟不群,绝意科举,研究理学,精通《易经》。江东提刑袁甫建象山书院,聘为主讲。丞相乔行简荐于朝廷,授秘阁校勘,又召为史馆检阅,助修国史。以国史宏纲未毕求去。著有《周易释传》、《尚书演义》、《学诗管见》、《春秋大旨》等,多佚。今存《四书管见》、《两汉笔记》。

钱士升(1575—1652)

明嘉善(今属浙江)人,字抑之。万历四十四年(1616)殿试第一,授翰林修撰。崇祯元年(1628)起南京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四年,授南京礼部右侍郎,署尚书事。六年九月,升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参与机务,加太子少保,进文渊阁大学士。以政事失帝意,引罪乞休。著有《南宋书》、《明表忠记》、《逊国逸书》、《周易揆》等。

钱士馨

明末清初浙江当湖(今平湖)人,一名,字雅拙,号稚农。明贡生。崇祯十五年(1642)游南雍见知于吴伟业,寻入燕,久而人渐目为狂生。十七年三月入京,适遇李自成进京。乃匿迹樵林,已而复往来河朔间。顺治三年(1646),见记甲申事之著作凡十余家,猥繁不伦。从次年起博搜见闻,咨询与难诸人,刊讹订谬,芟除芜秽,摭拾遗漏,至顺治十年秋,著成《甲申传信录》。尚著有《周礼说》、《周礼答疑》、《仪礼说》、《礼记申惑》、《月令说》、《续越绝书》等。

钱氏捍海塘

五代梁开平四年(910)八月,吴越王钱镠在杭州候潮门到通江门一带修筑的海塘。是中国历史上记载较详细的最早一条海塘。钱镠在筑塘时初用版筑,不就,后创竹笼法,即以竹笼(竹络)内填石块,再层层叠成堤坝,前以木桩关拱固定,背培筑土塘。为筑塘技术由土塘进入竹笼石塘阶段的标志。

钱肃乐(1606—1648)

明末清初浙江鄞县人,字希声,一字虞孙,号止亭。明崇祯进士。初授太仓知州,进刑部员外郎,以忧归。弘光元年(顺治二年,1645)于宁波起兵抗清,迎鲁王朱以海至绍兴监国。鲁监国元年(顺治三年,1646)清军渡钱塘江,他入闽求救。隆武朝灭,削发为僧。次年,复佐鲁监国经营福建,连下三十余城,晋东阁大学士。旋因郑彩擅权,忧愤而死。著作有《正气堂集》、《越中集》、《南征集》等。

钱唐

明浙江象山人,字惟明。洪武元年(1368)举明经,对策称旨,特授刑部尚书。主张天下通祀孔子,反对罢孟子配享。坐事谪寿州卒。

钱唐县

秦置。治今浙江杭州市灵隐山麓。属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至钱唐,临浙江”,即此。西汉时曾为会稽郡西部都尉治。东汉初一度省并。后复置。永建四年(129)后属吴郡。南朝梁太清三年(549)为临江郡治,陈为钱唐郡治。县治在今杭州市江干。隋为余杭郡治。唐代以“唐”为国号,始加“土”为“钱塘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