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郡

汉王四年(前203)置。治平舆县(今属河南)。辖境相当今河南颍河、淮河之间,京广铁路西侧一线以东,安徽茨河、西肥河以西,淮河以北地区。东汉以后治所屡迁。辖境渐小。东汉、魏、晋属豫州。东晋移治悬瓠城(今河南汝州市,南朝宋移上蔡县来治),并曾侨置司州于此。北魏、北齐属豫州。北周末属舒州。隋开皇初废。大业及唐天宝、至德时又先后改蔡州、豫州为汝南郡。

汝南县

晋末汝南郡民流寓夏口侨置。东晋太元三年(378)后为实土。治今湖北武汉市江夏区。属江夏郡。隋开皇九年(589),改为江夏县。《资治通鉴》:南朝梁大宝二年(551),魏将杨忠攻陷汝南,杀邵陵王纶,即此。

汝南遗事

书名。金王鹗撰。四卷。鹗于金末任左右司员外郎,是书为蔡州(今河南汝州)被围时所作。始天兴二年(1233)六月,迄三年正月,逐日编载,有纲有目,共一百零七条,皆亲历目睹,记述详确。元修《金史·哀宗本纪》及乌古论镐、完颜仲德、张天纲等传,皆取材于此书。《四库全书》从《永乐大典》辑出,《指海》本、《畿辅丛书》本皆据《四库》本。

汝宁府

元至元三十年(1293)以“蔡州去汴梁地远,凡事稽误,宜升散府”(《元史·地理志》),遂升蔡州为汝宁府。因汝水泛溢截断上流,水患以宁得名。治汝阳县(今河南汝州市)。属河南省。辖境相当今河南京广铁路以东,西平、上蔡等县以南,安徽颍河流域以西、淮河以北地。明以后缩小。1913年废。

汝宁王

元代诸王封号,授螭纽金印。延祐元年(1314),叛王海都子察八儿归顺,受封。完者帖木儿、忽剌台袭封。

汝清

春秋楚地。在今安徽阜南县南,古汝水入淮地。《左传》昭公五年(前537):楚伐吴,师“及汝清,吴不可入”,即此。

汝水

①上游即今河南北汝河;自郾城县以下,故道南流至西平县东会水(今洪河),又南经上蔡县西至遂平县东会水(今沙河);此下即今南汝河及新蔡县以下的洪河。元至正间于郾城县堨断南流,上流遂改道东出水(今沙河)入颍河,称北汝,下游改以水为源,名南汝。明嘉靖末水又改道东出注澺水称为洪河,南汝遂改以水为源,如今势。②即今江西东部抚河,一称旴江。

汝阳郡

东晋分汝南郡置。咸康三年(337)省并汝南郡。后复置。治汝阳县(今商水县西北)。辖境相当今河南商水、上蔡二县地。东晋、南朝宋及北魏、东魏皆属豫州。北齐废。

儒林传稿

抄本。清阮元撰。四卷。为阮元在翰林院侍讲任内为清国史馆所撰稿。顾栋高、孙奇逢、李容、黄宗羲、王夫之、高愈、顾炎武、胡渭等四十四人立有专传,陈祖范、吴鼎、梁锡玙等五十九人立附传。认为理学家与经学家宜并重同列。以《顾栋高传》为开始,是因清高宗谕办儒林传,奉为缘起,其他则以年分相次。资料皆采自载籍,注明出处,至于私家状述,遵国史馆例,一字未录。

儒门事亲

书名。金张从正撰。十五卷(一作十四卷)。正大五年(1228)成书。前三卷为张从正自撰,以论辩形式阐述“攻下派”的理论,反映了张从正汗、吐、下三法可该众法的观点。其余各卷为其徒麻知几、常仲明整理张氏论讲而成,论述各科各种病证的临床实践,附有较多医案。论述病证分风、暑、火、热、湿、燥、寒、内伤、内积、外积十种,内容丰富,而且重视社会环境、精神因素的致病作用,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