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唐求法巡礼行记

书名。日本圆仁著。四卷。简称《入唐巡礼记》、《巡礼记》、《入唐记》。以日记形式记述入唐求法途中见闻。记事始于开成三年(838,承和五年),终于大中元年(847,承和十四年)。内容大致包括两部分:一为遣唐使组织、船只、里程;二为所经各地之风土人情、习俗信仰、经济状况、官府组织、寺院、僧侣、宗教仪式以及侨居唐朝的新罗人情况。198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点校本。

入唐学问僧

日本派往唐朝学习的僧人。入唐后在各地著名寺院学习。学习时间无定,少者一二年,多者二三十年。人数很多,著名者有玄昉、荣睿、普照、最澄、空海、灵仙、圆仁等,促进了中日文化交流以及日本佛教的发展。

入闱

科举考试用语。即指考官、考生进入考场。闱,考场之意。历代对考官、考生入场时间均有具体规定,考官要先于考生入场,且入闱时对考官、考生尚有具体要求,如考官不得随意带侍从,考生要经过搜检等。考试结束,考官、考生离开考场称出闱,考生要先于考官出场。

入务

司法名词。宋代为不违农时,不废农务,法律规定,州、县官府每年二月初一日入务,至十月初一开务。在务限内,不受理民间婚姻和田宅的词讼,至开务后始受理。为防止豪强乘机侵夺贫弱,又规定交相侵夺者不拘务限,照常受理。

入学

指初入学校读书,接受教育。《后汉书·献帝纪》:“结童入学,白首空归。”古代读书人初入学校时要行祭先圣先师之礼。《周礼·春官·大胥》:“春,入学,舍采合舞。”科举制度确立后,入学便成为日后参加科举考试的必经之途。明清童生经考试合格后被录取进入府州县学,称入学。清制,凡入学之新生,须填写亲供,注明年龄、籍贯、三代,由各属教官出具印结,八旗子弟由本管佐领出具图片,汇送各省学政,学政验明后可入学。留县学者称县学生员,拔府学者为府学生员。旗人一律入府学。各府州县学接到学政发下的名单后,即通告新生于某日齐集官署大堂,先率新生往孔庙谒圣,继而至学宫明伦堂拜老师。新生入学后即归教官管教,并按期参加考试。因学宫有泮水,故又称入学为“入泮”。因古代的学校称庠,故又称“游庠”。

入中

①宋代募商人入纳粮草于规定的沿边地点,给予钞引,使至京师或他处领取现钱或金银、盐、茶、香药等,谓之入中。有时,羽毛、筋角、胶漆、铁炭、瓦木之类军需物资,亦用入中法。②元代商旅销盐法之一种。商人运粮到官府指定的地点交纳,由官府发给盐引,商人凭证到各盐场(后来是盐仓)支盐,在指定的“行盐地面”内销售。入中法曾在三种不同情况下施行。一是元与南宋对峙时期,元朝官府在河南、四川等地募民入粟,发给盐引,以保证军粮。一是全国统一后,西北诸王屡兴叛乱,元朝在和林一带屯驻重兵,为解决军粮供应,募民入粟边塞,酬以盐引。一是内地发生灾荒时,也令商人输米中盐,赈济饥民。

汝阳台

又称章华台、乾溪台。在今河南商水县西北。《资治通鉴》:南朝宋泰始四年(468)“魏汝阳司马赵怀仁帅众寇武津,豫州刺史刘勔遣龙骧将军申元德击破之,又斩魏于都公阏于拔于汝阳台东。”胡三省注:“魏收《地形志》汝阳郡汝阳县有章华台。此书汝阳台者,盖以别南郡之章华台也。”

汝阳县

①汝一作女。西汉置。因在汝水之北得名。治今河南商水县西北。《三国志·魏志·丘俭传》:正元二年(255),“大将军屯汝阳”,即此。隋大业初废。汉、晋属汝南郡,东晋、南朝宋及北魏、东魏为汝阳郡治。②隋大业初改上蔡县置。治今河南汝南县。隋至金历为汝南郡、豫州、蔡州治,元、明、清为汝宁府治。1913年改为汝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