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曹

北魏尚书省诸曹官署总称。天兴二年(399)分尚书三十六曹及其他官署置,分理各项政务。各设大使主之。

三百六十律

南朝宋钱乐之和梁沈重各自提出的一种律制。将京房六十律按三分损益法一直计算到三百六十律,其最后一律与黄钟宫音之差为1.8音分。事见《隋书·律历志上》。这种走极端的理论探讨,虽无实用价值,但为后人从中吸取教训,在理论上从三分损益法得到近似平均律颇有价值。

三百篇

《诗经》的代称。《诗经》三百零五篇,称“三百篇”者,举其整数。《论语·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

三百射

商兵种(见殷墟甲骨文)。系经训练的专职弓箭射手,参加征伐。

三班差使

全称三班院差使。北宋无品武阶官名。位从九品三班借职下、三班借差上。政和后,改名进武校尉。

三班奉职

武阶官名。宋初承旧制,有殿前承旨。淳化二年(991),改为三班奉职,无职掌,高于三班借职而低于右班殿直,为低级武臣阶官。政和二年(1112),改名承节郎。

三班借差

全称三班院借差。北宋无品武阶官名。位三班差使下、殿侍上。政和后,改名进义校尉。

三班借职

武阶官名。宋初承旧制,有借职承旨。淳化二年(991),改为三班借职,无职掌,为低级武臣阶官。政和二年(1112),改名承信郎。

三班院

官署名。(1)北宋初,以供奉官、殿直、殿前承旨为三班,设点检三班公事,属宣徽院。雍熙四年(987)置三班院,主管武臣三班使臣之注拟、升移、酬赏等事。元丰改制,改三班院为吏部侍郎右选。(2)辽置,掌左、右寄班之事,设左班都知、右班都知、寄班都知及三班院祗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