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汉代指太尉、司徒、司空三公府。②明清时通判的俗称。
作者: chen1admin
三辅
①西汉京畿地区三个地方长官,亦用以指其所管理的京畿地区。西汉景帝二年(前155)分内史为左、右内史,与主爵中尉(中元六年改为主爵都尉)同治长安城中,所辖皆京畿之地,故合称“三辅”。《汉书·景帝纪》:诏“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左、右内史与主爵都尉为左冯翊、京兆尹、右扶风,辖境相当今陕西中部地区。以后政区分划虽有更改,但直至唐代,习惯上仍称这一地区为“三辅”。②十六国前燕慕容儁拜慕容恪为辅国将军、慕容评为辅弼将军、左长史阳鹜为辅义将军,合称三辅。
三辅都尉
汉代三辅地区都尉总称。武帝元鼎四年(前113)置,秩二千石。有丞,六百石。其京辅都尉治华阴(今属陕西),左辅都尉治高陵(今属陕西),右辅都尉治郿(今陕西眉县)。东汉建武六年(30)省,并诸太守。安帝时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
三辅故事
书名。佚名著。清张澍编辑。不分卷。原书已佚。张澍据有关记载,辑集为是书,保存了长安(今陕西西安)及其附近地区关于宫殿、楼台、池苑的原始资料,也记述了秦汉时长安的一些历史情况。收入《二酉堂丛书》。
三辅黄图
书名。又称《西京黄图》,撰人不详。《隋书·经籍志》始见著录,题为“《黄图》一卷”。三国魏如淳注《汉书》曾引及此书,可见原书当成于汉末或去汉未远之时。书本有图有记,图久佚,文字部分经后人辑理成书,所记为汉代长安周围三辅地区街市、闾里、苑囿、池沼以及城阙、宫殿、宗庙、陵墓、仓库、官署、明堂、辟雍等重要建筑物的名称、方位、制度,间及周秦古迹,记载详备,是研究汉代长安城和关中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在流传过程中经唐人增益,传写者又将后人注释乱入本文,今本遂有六卷三十六篇,杂见唐代地名,且有晋以后诸书杂说。清孙星衍、庄逵吉曾作校正,复订为一卷,收入《平津馆丛书》。
三辅旧事
书名。清张澍编辑。不分卷。原书已散佚。张澍据《三辅黄图》、《太平御览》、《北堂书钞》和宋敏求《长安志》等著作中有关记载,辑为是书,保存了秦汉时长安及其附近地区宫殿、桥梁建筑、长安城内情况及掌故的一些原始资料。收入《二酉堂丛书》。
三辅决录
书名。东汉赵岐撰。据《后汉书·赵岐传》,作者在世时书已传布。《隋书·经籍志》著录为七卷,有晋挚虞注。岐自序托言梦中与一姓元名明字子真的人褒贬自光武帝建武年间以来三辅地区的著名人物,醒后追记,命人抄录成书,以“其人既亡,行乃可书,玉石朱紫,由此定矣”,故名之为《三辅决录》。书久佚,今有清张澍、茆泮林两种辑本,篇幅无多,不分卷。各条皆仅记事迹而无评语,唯于叙事中可见褒贬之意。少数条目专记宫殿、城门、池沼、桥梁等,疑是《三辅黄图》内容为古注、类书所误引者。
三纲
①封建社会三种主要的道德关系。详“三纲五常”。②官名。据新疆吐鲁番出土十六国、北朝时高昌国文书所记,高昌国郡、县两级均以三纲为主要僚属,又称纲纪。郡属三纲指郡主簿、功曹和五官,县属三纲指县主簿、功曹史、廷掾。
三纲五常
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准则。三纲指君臣、父子、夫妇的主从关系。《韩非子·忠孝》:“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礼记·乐记》:“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纲纪。”孔颖达疏引《礼纬·含文嘉》:“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西汉董仲舒则据“阴阳五行”说予以论证,“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春秋繁露·基义》),宣称“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同上)。五常即仁、谊(义)、礼、知(智)、信。《汉书·董仲舒传》:“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五者所当修饬也。”儒家以五常配合三纲,处理父子、兄弟、朋友关系。“三纲五常”合称始见于魏何晏《论语集解》。《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何晏注引马融语:“所因,谓三纲五常。”南宋朱熹认为:“盖三纲五常,天理民彝之大节,而治道之本根也。”(《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三公
官名合称。周代已有此称,为最高辅政大臣。一说指太师、太傅、太保。《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一说指司徒、司马、司空。《尚书大传》:“天子三公,一曰司徒公,二曰司马公,三曰司空公,各兼二卿。”战国至秦习惯用称辅佐君主执掌军政之最高官员。西汉初沿用以称丞相、御史大夫等最高官员。成帝绥和元年(前8)以后,罢丞相制,设三公同为宰相,共同执政。以丞相(大司徒)、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秩禄同丞相,各自立府,辟僚属,三分相权。东汉改名太尉、司徒、司空,同为中央最高行政长官,亦称三司。爵高禄厚,参议朝政,监察百官,其实际权力因人因时而异。名义上分部九卿,实际上仅行文上下,受成而已,国家机要政务皆由尚书台处理。太尉如加“录尚书事”衔,始得实际主管尚书台政务。每遇灾变,常代人受过,权力虽轻,责罚颇重。东汉末曾罢废。三国、两晋、南朝、北魏、北齐皆置,但已非行政首脑,多为大臣的加官、赠官,有时备皇帝顾问,参理庶务。虽开府置僚属,但全国的军政要务实由尚书、中书、门下等省分掌。北周罢太尉、司徒、司空,改以太师、太傅、太保号三公,为论道顾问之官,不置府僚。隋复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初仍有僚佐,名义上参议大政,但其位多旷,祭祀时常以他官代摄。唐用作亲王、大臣的加官、荣衔,无职掌,位次三师。晚唐、五代以加藩镇,遂至冗滥。北宋初用作宰相、亲王、使相加官,其特拜者亦不预政事,除授颇严。政和二年(1112),罢太尉、司徒、司空,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为真宰相之任,执掌朝政。南宋复为加官。辽代亦有三公之号。金多作为大臣加官、赠官。元朝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作为大臣的最高荣衔。明初地位极尊,与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并号公孤,同为皇帝辅弼大臣,其职至重。建文时一度废除,仁宗时又再度恢复。宣德三年(1428)命其各辍所领他职,专侍皇帝左右,咨访政事。后渐成虚衔,用为勋戚大臣加官、赠官的最高荣衔,无职掌、无定员。清代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