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遗址

四川地区的古文化遗址。位于广汉南兴乡(旧名中兴场),1929年以来在这一带出土过玉器和石器。1980年起进行较大规模发掘,发现房址十八座、灰坑三个、墓葬四座。遗址共分五层文化层,分为四期。陶器以夹砂褐陶为主,多手制,少数轮制,除盉外不见三足器;纹饰以绳纹为最多,至晚期出现云雷纹。生产工具主要是小型磨制石器,如斧、、凿、纺轮。房屋为地面木结构建筑,房顶盖草。遗址年代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延续至商、周之际。以此遗址为代表的文化,学者建议称为“三星堆文化”,分布于成都、新繁、广汉、阆中、汉源一带。在三星堆遗址发现有土埂构成的“城墙”,内约6平方公里,遗址即在其中。1986年又发现两处相距约30米的祭祀坑,出土大量青铜器和玉石器等。其中包括高1.72米的青铜人像,高数十厘米至1米不等的青铜人头像、人面像多件,高1.4米布有奇禽异兽的青铜神树,还有约1.4米长的金杖及金面具,以及带有商文化特色的铜罍、铜尊等,但多数是与中原不同或尚需辨认的器物。其年代相当于商代后期,应为古蜀国的遗存。

三星黎

又名三差黎、皮黎。孝黎支系中罗沃土语区的次分支。主要分布在海南岛南部望楼溪上游,即今海南乐东县千家、报福两乡境内。

三陉

地名。在今河北滦县北。《资治通鉴》:东晋永和六年(350)前燕慕容伐后赵,使慕容霸出徒河,“军至三陉”,赵将邓恒弃乐安遁去。

三姓

①城名。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筑。故址在今黑龙江依兰。其地满语称“依兰哈拉”,“依兰”义为三,“哈拉”义为姓,因努叶勒、葛依克勒、湖西哩三族赫哲人居此而得名。雍正七年(1729)十二月奏准设副都统驻此。光绪三十一年(1905)于此置依兰府。1913年降为县。②政区名。雍正五年(1727),置三姓副都统,隶宁古塔将军。辖境相当西起今黑龙江依兰县、鹤岗市及俄罗斯布列亚山、亚马林山,东抵日本海,南自今黑龙江通河、勃利、虎林等市、县和乌苏里江支流阿库里河流域,北至鄂霍次克海。咸丰八年(1858)、十年,沙俄通过不平等的《瑷珲条约》、《北京条约》,强行割去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置依兰府。

三姓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译编

书名。辽宁省档案馆、省社科院历史所、沈阳故宫博物馆译编,辽沈书社1984年出版。本书为三姓副都统衙门同吉林将军衙门等来往公文抄存稿,共收清乾隆六年(1741)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档案一百七十八件,均选自辽宁省档案馆所藏《三姓副都统衙门档》。主要内容有清代三姓辖区赫哲、费雅喀等少数民族姓氏、进贡、受赏、与满族联姻、军事活动等,为研究清代民族关系史、东北边疆史的珍贵资料。

三姓金矿

商办企业。清光绪二十年(1894)由宋春鳌集股创办于吉林三姓(今黑龙江依兰)。开办费耗银十万两。为清末较早使用机器采掘的私营金矿。二十六年停办。

三凶

①传说中三个凶顽无德的人物。即帝鸿氏之子浑敦(浑沌),少皞氏之子穷奇,颛顼氏之子梼杌。见《左传·文公十八年》。杜预注:浑敦即兜,穷奇即共工,梼杌即鲧。②三种招致凶祸的事。《经法·亡论》:“三凶:一曰好凶器(兵),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

三续疑年录

书名。清陆心源编。十卷。清钱大昕始作《疑年录》,后有续作者,但多详于儒林、文苑之士,而其他方面人物遗漏颇多。陆氏加以辑补,翻阅唐以后文集数百种,益以诸史传记,又得一千二百余人。体例略同《补疑年录》,所录以名臣、名儒、气节、文章之士为主,旁及书画、隐逸之流,而以女士释道之通文事者附于后。其虽列入史册而无业绩者,及虽有所长,而为世诟病者,如范云、蔡京之流,则概不载。收入《潜园总集》。

三宣

明代在云南边地设置的三个较大土司。即南甸宣抚司、干崖宣抚司和陇川宣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