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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朝恩(722—770)

唐泸州泸川(今四川泸州)人。宦官。肃宗时,常令监军事。乾元元年(758),九节度讨安庆绪于相州,不立统帅,以其为观军容使。次年,致九节度使兵俱溃。代宗时,任天下观军容宣慰处置使,专典神策军。贪掠无厌,私置刑狱,捕富人没其财。粗通书计,自谓有文武才干,任判国子监事,为大臣百官讲学。屡谗毁郭子仪。朝廷政事有不预者,则怒曰:“天下事有不由我者乎!”代宗恶其专横,用元载计缢杀之。

盂县

春秋晋置。在今山西阳曲县东北大盂。《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前514):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孟丙为盂大夫”。战国至三国魏属太原郡,西晋属太原国。北魏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分汾阳县复置。属并州。大业初又并入汾阳县。

鱼符

古代官员凭据信物。源于虎符,唐高祖(李渊)避其祖父李虎名讳,改用鱼符。武则天时,改为龟符,中宗时复旧。鱼符为鱼形,木或金属制品,分左右两半,字刻于符阴,上端有一“同”字。侧刻“合同”两半字,首有孔,可以系佩,以袋盛之称鱼袋。凡军国大事,则出纳符节,以为凭据。一为铜鱼符,所以起军旅,易守长;二为传符,所以给邮驿,通制令;三为品官随身鱼符,所以明贵贱,应征召;四为木契,所以重镇守,慎出纳。此外尚有过宫门、城门等通行符节等。

鱼涪津

在今四川乐山市北岷江上。其津广数百步。《续汉书·郡国志》犍为郡南安县有鱼涪津,即此。东汉建武十二年(36),吴汉破公孙述将魏党、公孙永于此。

鱼城

规模较大的人工养鱼池。《吴越春秋》:“越王既栖会稽,范蠡等曰,臣窃见会稽之山,有鱼池上下二处……畜鱼三年,其利可数千万,越国当富盈。”鱼池开在山上,当是与稻田灌溉相结合之人工陂池。《吴郡诸山录》说吴有“鱼城”在田间。又《水经注》、《华阳国志》等记载,张仪、李冰在四川成都和广都曾筑池养鱼。说明春秋战国时期,穿池人工养鱼,已出现规模较大之商品性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