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商原。在今陕西大荔县北。《史记·河渠书》:武帝时,穿龙首渠,“自征引洛水至商颜下”,即此。
作者: chen1admin
商奄
古国名。即“奄(yǎn)①”。
商鞅(约前390—前338)
战国时卫国人,公孙氏,名鞅,亦称卫鞅、公孙鞅、商君鞅、商君。少好刑名之学。初为魏相公孙痤家臣,痤死,西入秦以强国之术游说秦孝公,得孝公信任。从孝公六年(前356,一说三年)起任左庶长,实行变法(参见“商鞅变法”)。十年,迁大良造。二十二年,率师攻魏,大破魏军,俘公子卬。以功封於商(今陕西商州东南)十五邑,号商君。孝公死,惠文王立,以遭诬害,举兵反抗,兵败被杀,处以车裂。《汉书·艺文志》法家类著录有《商君》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兵权谋家又有《公孙鞅》二十七篇,今佚。遗物有“商鞅方升”传世。
商鞅变法
战国时秦国进行的政治、经济改革。秦孝公即位后,痛感国势积弱,诸侯卑秦,乃发愤图强,广求贤才。秦孝公六年(前356,一说在三年),任用商鞅,主持变法,主要内容为:编造户籍,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实行连坐法,告奸者赏,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实行轻罪重罚制;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奖励军功,按军功授爵;定秦爵二十级,凡斩敌首一个,赐爵一级;严禁私斗,违者重罚;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奖励耕织和垦荒。生产粟帛多者可免除徭役;焚《诗》、《书》,禁止游宦之民。十二年,又进行第二次变法:开阡陌封疆,允许土地买卖;普遍推行县制,在全国设四十一县;迁都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仿效中原各国国都规模建造宫殿;统一度量衡制,颁布标准度量衡器;按户和人口征收军赋(参见“初为赋”);革除各种陋习,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商鞅先后两次变法,使秦国成为战国时最强大的国家,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方升
亦称商鞅铜量。战国时秦国量器。传世品。长方形有柄。实测通柄长18.7厘米,内口长12.4774厘米,宽6.9742厘米,深2.323厘米,容积为202.15立方厘米。升的三边与底部皆刻有铭文。左边铭三十二字:“十八年,齐拻(率)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一)为升。”说明此升是秦孝公十八年(前344)商鞅任“大良造”统一度量衡时督造的标准量器,其容积为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秦寸)。与柄相对一边刻“重泉”二字。重泉,地名,在今陕西蒲城东南,字体与上铭同,当为同时所刻,可能是指明此升之置用地。底部加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度量衡的诏书,表明秦统一后仍以商鞅所造量器为标准量器。右边刻一“临”字,字体同于诏书,当是秦统一后所移置使用之地。现藏于上海博物馆。
商於
地区名。又名“於中”。在今河南淅川县西南。《史记·楚世家》:怀王十六年(前313),秦遣张仪诱使楚怀王与齐绝交,以“取故秦所分楚商於之地六百里”,即此。《史记》裴骃集解:“商於之地在今顺阳郡南乡(今河南淅川县南)、丹水(今淅川县西丹江之阳)二县,有商城在於中,故谓之商於。”或以为商於之地系指商(今陕西商州市东南)、於(今河南西峡县东)两邑及两邑间的地区,即今丹江中、下游一带。
商律
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1904.1)商部奏准颁行。包括《商人通例》九条,《公司律》一百三十一条。《商人通例》就商人定义及经商者年龄、注册、帐目等问题作了概略规定。《公司律》具体规定了公司的分类、登记、股东董事的权宜等,主要内容:公司分类及创办、呈报法;股份;股东权利;董事;查帐人;董事会议;股东会议;帐目;更改公司章程;停闭;罚例。此为中国第一部商业法,工商实业者遂获得合法的社会地位,并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一定保护。
商律馆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掌管翻译各国商业、保险、实业各律,并参以中国律例,编辑各种商法草案。
商洛县
隋开皇四年(584)以商县改名。治今陕西丹凤县附近。属商州,大业初属上洛郡。唐复属商州,武德二年(619)移治今丹凤县西北商镇。金贞元二年(1154)废为镇。
商密
春秋下鄀国之都,楚灭之为邑。在今河南淅川县西南、丹水南岸。《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前635):“秦、晋伐鄀。楚克、屈御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释《鄀公敄人臤》谓:鄀有上鄀与下鄀,《下鄀公鼎》称下鄀为下蠚,即商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