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故城

元上都城址。俗称商都城,蒙古语称“昭乃门苏木”(意为百八庙)。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上都河北岸五一牧场。古城内宫殿、楼阁、庙宇等遗址星罗棋布。城分内外三重,中为内城,又名皇城。皇城外为外城,外城西、北两面为外苑城,外苑城以外为郭城及壕堑。东西长2050米,南北宽2115米。主要建筑集中在内城。城中宫殿、庙宇、城垣、城阙等虽已残破,规模仍依稀可辨。外苑城南门外有大司徒筠轩长老寿公之碑等遗物。

上都护府

官署名。唐宋皆置,掌抚慰周边,缉宁外寇。唐置都护一员、副都护二员,另有长史一员、司马一员以及录事一员,功、仓、户、兵曹参军事各一员,参军事三员。北宋有安东上都护府,领幽、易、涿、檀等十四州,上都护缺而不除。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置,掌守卫上都宫阙都城,营建和修缮宫室,造作御用器物等事,兼管民政。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1266)给留守司印,皇帝巡狩时总管府行留守司事,皇帝回京即复旧。十八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秩正二品,置留守、同知、副留守、判官等员。辖修内司等司、局、院、县、库、仓、提举司十四官署。

上都路

蒙古中统四年(1263)置上都路于开平府。治开平县(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辖境东至今河北承德市、内蒙古赤峰市,西至山西广灵和灵丘、河北张家口市、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和二连浩特市,南至河北涞源及长城,北至内蒙古苏尼特左旗。明洪武二年(1369)改置开平府,寻改开平卫。

上府

明代府的等级。洪武六年(1373)定天下府分三等。税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初定知府从三品,后改正四品。

上纲

魏、晋、南北朝时州郡主要僚佐的别称。上纲,意即上等之纲纪。州郡之别驾、治中等官员泛称纲纪,均属此类。《晋书·易雄传》载:易雄“举孝廉,为州主簿,迁别驾。自以门寒,不宜久处上纲,谢职还家”。

上更

航海术语。又称合更。古代测量航速的方法。约出现于三国时期的吴国。《台湾志略》记载,其法为:“以一人取木片,赴船首投海中,即从船首疾行至船尾,木片与人行齐为准。或人行先木片至,则为不上更。或木片先人行至,则为过更。计所差之尺寸,酌更数之多寡,便知所行远近。”即,若上更,则人行速度即为船速;若不上更或过更,则视所差尺寸进行修正。

上公

①爵名。《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杜预注:“爵上公。”②秩位名。居三公上。据《周礼》,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八命,出封时加为九命,称上公。二王之后亦为上公。西汉平帝加王莽号曰“宰衡”,位上公。新莽以太师、太傅、国师、国将四辅为上公,王莽子孙亦加此位。东汉唯以太傅为之。三国魏相国(丞相)、太傅、大司马、大将军位上公。两晋、南北朝太宰(太师)、太傅、太保位上公。唯十六国汉(前赵)以相国(丞相)、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七公并位上公。③官、爵居公位者,亦得尊称上公,谓其位在诸官、爵之上。或亦作为“三师”的尊称。

上供

唐宋均称地方上交朝廷的赋税为上供。宋初,上供随岁所入,无定制。大中祥符元年(1008),粮、帛、银、钱四项始立定额,谓之年额上供。元丰五年(1082),于年额上供外,又将诸色琐细钱,如坊场税钱、增添盐酒钱之类凡十余种,原无额者,皆合而为额,谓之无额上供。宣和三年(1121)后增经制钱,绍兴五年(1135)后增总制钱。上供数额越来越大,州军横取于民,造成种种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