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役

①宋职役的一种。由乡民出资或捐田助役。南宋职役甚重,役法杂乱。约在宋高宗绍兴年间,婺州金华县(今浙江金华市)长仙乡的一些“大姓”,因轮派保正役而时起纠纷,乃创议合伙捐田一百亩,帮助当役者应差;每年三月旧保正将田移交给新保正,用为应役之资。乾道五年(1169),处州松阳县民以都保为单位,按役户多少、职役情况,出钱买田,称为义田;以所收田谷助役户轮流应役,称为义役。后不少地区亦相继仿行,但义役亦有其弊,很多义田、义钱为乡间豪绅把持,他们欺压乡民,逃避职役,对乡民敲诈勒索,甚至使原来无役或役轻的中下户破家荡产,很多地区的义役因此被破坏。嘉定七年(1214),曾由朝廷下令禁止沮坏义役。度宗咸淳四年(1268),下令在全国推行义役、义田。元代亦称助役,其法与宋大同小异,元初为民间自行组织,仁宗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都要出田助役。英宗至治三年(1323),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助役法。规定助役田由应役者轮流掌握,官府不得干预。但助役田(钱)一般均由豪绅大户所支配。②见“助役”。

义乡城

在今浙江长兴县北义乡山。南朝宋泰始二年(466),吴喜克义兴,军至义乡城,即此。

义疏

疏解经义之书,其名源于六朝佛家解释佛典。后泛指补充和解释旧注的疏证。如清郝懿行《尔雅义疏》。

义台

地名。在今河北新乐市城关西南。《资治通鉴》:东晋隆安元年(397),北魏主拓跋珪进攻后燕慕容麟于新市,“麟退阻泒水,甲戌,珪与麟战于义台,大破之”,即此。

义钱

东汉时百姓犯法后,用以赎罪之钱。实为贪官污吏聚敛的一种名目。《后汉书·虞诩传》:“是时长吏、二千石听百姓谪罚者输赎,号为义钱。托为贫人储,而守令因以聚敛。”清方以智《通雅·事制》:“义钱、金选,罪赎也。虞诩上疏乞除义钱。义钱者,长吏听百姓谪者输赎者也,即今之赎罪金。”

义渠之戎

古族名。西戎八国之一。有人认为属羌。商武乙时,周师伐义渠,获其君。春秋战国时,据有宁(今甘肃宁县)、原(今宁夏固原)、庆(今甘肃庆阳)及其以北之地。首领称王,筑城数十,势力强大。地近秦国,与秦时和时战。周赧王四十五年(前270)为秦所灭。西汉时,部分义渠人在河西,归张掖属国都尉领护。因助击败匈奴侵扰有功,汉封其首领为犁汙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