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梁文

文体名。建屋上梁时用以表示颂祝的一种骈文。北魏温子升有《闾阖门上梁祝文》。后世营造居室,上梁时均颂上梁文以祝之。

上林丞

官名。西汉设员八人,协助上林令管理上林苑。东汉以后改置上林苑丞。南朝梁复旧名,员一人,流外三品蕴位。唐设员四人,从八品下,为司农寺上林署次官。宋省。金复置,大定七年(1167)增为二员,从七品。一人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任。大安三年(1211)省为一员。

上林令

官名。西汉置,秩六百石。初隶少府,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后改归水衡都尉。掌上林苑中禽兽宫馆之事,有八丞二十尉。东汉以来改置上林苑令,亦或省称上林令。南朝梁、陈复置,隶司农卿,管理苑囿园池。北齐不置令,唯置上林部丞,隶司农寺钩盾署。隋唐皆置,为司农寺上林署长官,管理园囿池沼,种植蔬果,冬季藏冰,以供宫廷、百官、朝会、祭祀所需。隋设员三人,从八品;唐设员二人,从七品下。北宋初唯存空名,后省。金复置,居提点上林署下,隶尚书省工部,从六品。

上林三官

官署名。简称三官。西汉水衡都尉所属钟官、辩铜、技巧(一说为均输、钟官、辩铜)三官的合称。因设在上林苑中,故名。《史记·平准书》:汉武帝时“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输其铜三官”。

上林署

官署名。隋代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掌苑囿园池之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置令三员。唐置令二员,从七品下;丞四员,从八品下,有监事十员、府七员、史十四员、典事二十四员、掌固五员。北宋初因唐制,存其名而罕除。金代置,属尚书省工部,掌诸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及奉行幸舟船事。置令一员为长官,下设丞、直长等。泰和八年(1208)设提点为长官,寻废。

上林署提点

官名。金代上林署长官,泰和八年(1208)设,主管上林苑事。秩从五品。大安二年(1210)罢。

上棘

春秋郑地。在今河南禹州市西北。《水经·颍水注》:“颍水又径上棘城西,又屈径其城南。”《左传》襄公十八年(前555):“楚师伐郑,次于鱼陵。右师城上棘,遂涉颍”,即此。

上计

战国、秦汉时地方官府定期向中央呈报施政情况,作为官吏考课依据的制度。战国时,各地主管官吏将所辖地区赋税、户口、垦田等情况写于木券,呈送中央考核,中央据此进行奖惩,亦为考课官吏的重要制度。汉朝上计制分两级,县(道)令、长将该县户口、垦田、赋税征收、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报郡国;再由郡守、国相汇总将副本呈报中央丞相,或由皇帝亲自受计,皇帝据此考察地方官政绩。上计地点一般在京师,如皇帝出巡,则临时指定地点。上计时间通常在岁终之月,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历以前,每年九月上计,此后每年十二月上计。东汉时,中央受计名义上由司徒总核,实际上由尚书台主持。每年年终由郡国向京师的上计称为常课,三年一考察治状称为大课。郡国上计使者,两汉也有不同。西汉县(道)上计于郡国,令、长、丞、尉自行;郡国上计于中央,由郡丞、国长史代行。东汉则改派地位较高的掾史,称为“上计吏”。令、长等不自行。

上计掾

官名。亦称上计掾史。东汉、三国和南朝宋、齐及十六国前燕等均置,为县(道)、郡国派赴上级机关或京师呈递计簿的属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