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造

爵位名。战国时秦国始置。为秦二十等爵之第二级。《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传食律》:“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无)爵者,及卜、史、司御、寺、府,(粝)米一斗,有采(菜)羹,盐廿二分升二。”秦汉沿置。《汉书·百官公卿表》:“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另有少上造(十五级爵)、大上造(十六级爵)等名。参见“二十等爵”。

上阵

唐评定战功标准之一。《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兵部郎中》:“凡破城阵,以少击多为上阵,数略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

上州

州的等级。元在江北以户口一万五千户以上为上州,江南五万户以上为上州。每州设达鲁花赤、州尹各一员,从四品;同知、判官各一员,正六、七品。参佐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上州刺史

官名总称。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制,州刺史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州刺史位三品。北齐亦分州刺史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有上、中、下三等共九等。故上州刺史有上上、上中、上下三等,合称三等上州刺史。三等上州刺史皆位三品。

上柱国

官名。战国楚国置,位极尊,仅次于令尹,掌军政政令,主征战。秦末,项梁曾拜楚王、上柱国,陈胜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为高级勋官,正九命。隋代置为从一品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十二转勋官,比正二品。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三年(928)诏,今后凡加勋,先自武骑尉经十二转方授为上柱国。宋代为第一阶勋官,秩正二品。金亦置,与宋制同。元代为第一阶勋官,正一品,只用于封赠。明代为最高一级文、武勋官,文、武正一品大臣可加授,如徐达、常遇春、李善长等,其后生前加授者唯世宗嘉靖时夏言一人,神宗万历时张居正卒后得赠。

上下罗计长官司

土司名。元置。在今四川珙县上罗乡与和平乡。宋属长宁军,后分姓移居,遂有上、下罗计之别。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其首领咎顺及得赖阿当、得颜箇等降附,以咎顺为蛮夷部宣抚司,得颜箇为下罗计蛮夷千户,十五年授得赖阿当上罗计千户,十八年授长官司。二十二年授得颜箇长官司。

上下四府

金官制:左、右丞相与平章政事二人为宰相,尚书左、右丞与参知政事二人为执政官,号称“上下四府”。居位者多为皇族、外戚及女真人有战功、预机要者,其次为奚、霫、契丹人之有门第者,最后参用进士。

上贤村

即今山西文水县西南上贤。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人围太原,张灏自辽州援太原,同折可求至文水县上贤村、马村下寨,即此。

上县

①金、元、明县的等级。金以户口二万户以下、万户以上为上县。秩从七品。置令、丞、主簿、尉。元代江北六千户以上、江淮以南三万户以上为上县,秩从六品。置达鲁花赤、尹、丞、主簿、尉、典史。明以税粮六万石以上、十万石以下为上县。初定知县从六品,后改正七品。②县名。隋置。治今陕西绥德县。大业初为雕阴郡治。唐为绥州治,天宝元年(742)改为龙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