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陂

*射阳湖的别称。在今江苏宝应、建湖二县间。《汉书·广陵厉王刘胥传》:西汉宣帝时,夺广陵“王射陂草田以赋贫民”,即此。

射策

即设科射策。汉代选官考试的一种方法。其法,将试题书于简策,按难易分为甲、乙两科,或甲、乙、丙三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应试者任意取策,不得更换。主考者依其答案评定优劣。主要行于太学,岁试博士弟子;其次行于太常察举之诸科。两类射策均由博士职掌。朝廷依成绩优劣,分别授与相应官职。魏、晋、南北朝沿之。与对策并用。时荐举之孝廉、秀才、明经,或入学之国子生、诸等馆生等,皆有经射策而被选拔入仕者。

射佃

金元时百姓向官府请求租种国有土地或逃亡人户的田土,称为射佃。金代官田许民请射,官收其租。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的《至元新格》中有贫民向所在官司“请射”官荒地的规定。

射夫

周代掌射箭的武臣。《诗·小雅·车攻》:“决拾既佽,弓矢既调,射夫既同,助我举柴。”

射匮可汗(?—619)

隋时西突厥可汗。公元611—619年在位。达头之孙,都六之子,世为小可汗。泥撅处罗可汗之世,西突厥政衰,契苾、薛延陀等铁勒部落起义,另立可汗。大业五年(609)炀帝西巡,他遣使求婚,炀帝许以为大可汗,令起兵逐泥撅处罗,迫之东徙,统有西突厥,建牙龟兹北之三弥山(今新疆库车北)。其境东至金山(今阿尔泰山),西至海(黑海,一说咸海),玉门以西诸国皆臣事之。契苾、薛延陀二部亦去汗号。

射礼

周代以射箭为内容的文体社交活动。依社会等级和活动等级的不同,分为大射、宾射、燕射和乡射四种。一说不包括乡射,只分三种。活动的目的如《礼记·射义》所说:“明君臣之义”及“长幼之序”。各种射礼所用的弓、箭、箭靶皆有不同,参见“大射”、“宾射”、“燕射”、“乡射”。

射圃

习射之所。秦惠王二十七年(前311)张仪、张若伐蜀,筑成都、临邛等城,并立观楼、射圃为武备。

射犬

聚落名。在今河南博爱县东东金城。《续汉书·郡国志》河内郡野王“有射犬聚”。《后汉书·光武帝纪》:更始二年(24),“赤眉别帅与大肜、青犊十余万众在射犬,光武进击,大破之”,即此。

射阙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程序之一。官员接受差遣前,按吏部四选颁布的阙榜,申请登记某一差遣窠阙,称为射阙。射阙时,须填报籍贯或寄居之地,历任功过,举主情况,以及有田产物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