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

西汉置。治今河北深泽县。属中山国。东汉省入南深泽县。北魏改南深泽县置深泽县,治今深泽县东南故城。北齐省入安平县。隋开皇六年(586)复置,徙治今深泽县。属博陵郡。唐属定州。北宋熙宁六年(1073),省入鼓城县。元祐元年(1086)复置。属祁州。蒙古至元二年(1265)废。次年复置。清仍改属定州。1958年撤销。1962年恢复。

深州

隋开皇十六年(596)置,以故深城为名。治安平县。大业二年(606)废。唐武德四年(621)分定州、瀛州复置,仍治安平县,同年移治饶阳县。贞观十七年(643)又废。先天二年(713)分瀛州、冀州、定州复置。治陆泽县(今深州西南旧州)。辖境相当今河北深州、饶阳、辛集、安平等市、县地。北宋雍熙四年(987)移治静安县(今深州南。明初废),属河北西路。金改属河北东路。元辖境缩小,仅有今深州、衡水市地,属真定路。明永乐十年(1412)移治今深州,属真定府。清雍正二年(1724)升直隶州,属直隶,辖境相当今深州、安平、饶阳、武强等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县。1994年改设深州市。

神臂弓

宋兵器名。踏张弩,身长三尺五寸,弦长二尺五寸。箭栩长数寸,射二百四十余步外;能穿透榆木,没半簳。李宏(一作李定)发明,熙宁初广为制作。因有射程远、杀伤力强和轻便等特点,当时称为利器。朝廷规定不准私造、私习及军士毁弃、战阵亡失等专门条法。

神帛堂

明代南京司礼监所属手工工场。受南京户部监督。专织神帛,供祭神用。额设织机四十张。初有食粮人匠一千二百余名,后仅存八百余名。每十年一题造,料造织帛一万三千六百九十段。

神不灭论

篇名。(1)南朝宋郑鲜之(字道子)著。采用主客辩难形式,袭取玄学语言,利用“薪火之喻”的弱点,宣传“神不灭”。以薪有干湿的区别,人的形体有感官(如肌肤)与非感官(如爪发)的区别,说明薪火不相依存,神不与形俱尽,进而提出“有物也则不能管物,唯无物然后能为物所归;若有始也则不能为终,唯无始也然后终始无穷”。从万物之有形必有尽,以证精神之无形必不灭。诘答虽详,但无新义。然对人体功能的分类及对感官性质的判断,为后来无神论的发展提供了资料。载《弘明集》卷五。(2)南朝齐、梁间沈约著。以“五情各有分域,耳目各有司存,心运则形亡,目用则耳废”为由,说明精神可以脱离形体而独存,进而以“养形可至不朽,养神安得有穷”论证神不灭。载《广弘明集》卷二十五。

神部令

官名。北魏置,《魏书·辛绍先传》:“(绍先)自中书博士,转神部令。”一说即祠部令之别称。

神部尚书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神部曹长官,掌祭祀事务。《魏书·礼志三》:“高祖荐酌,神部尚书王谌赞祝讫,哭拜遂出。”又说为祠部尚书之异称。

神部长

官名。北魏置。尚书神部曹次官,佐尚书掌祭祀之事。《魏书·奚斤传》:“(奚买奴)有宠于显祖,官至神部长。”一说即祠部长之别称。

神仓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皇帝所耕藉田收获的谷物,供大祭祀之用。正二命。下设神仓下士以佐其职。隋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