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炼(鍊)(1507—1557)

明浙江会稽(今绍兴)人,字纯甫,号青霞。嘉靖进士。除溧阳知县,后入为锦衣卫经历。性刚正,嫉恶如仇。时严嵩当国,上疏劾嵩十大罪,指为“天下奸邪”,请罢其官,以谢天下。帝怒,杖之数十,谪佃保安。因教授保安子弟,常以争詈严嵩为快。嵩父子大恨,阴嘱其党图之,终将其名列入白莲教案中,斩于宣化。有《青霞集》、《鸣剑集》等。

沈辽(1032—1085)

北宋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字叡达。以兄任入官,监寿州酒税。熙宁间,历审官西院主簿、监明州市舶司及杭州军资库,摄华亭县事。因事下狱,流永州,徙池州,筑室齐山,名“云巢”,杜门不出。长于诗文,尤善书法,楷、行俱佳,为王安石、曾布所称。与兄遘、从叔括,称沈氏三先生。著有《云巢编》。

沈鹿

春秋楚邑。在今湖北钟祥市东。《左传》桓公八年(前704):“楚子合诸侯于沈鹿”,即此。

沈伦(909—987)

宋初开封太康(今属河南)人,原名义伦,字顺宜。少习三礼,讲学自给。后周显德初,入赵匡胤幕府。宋初,为户部郎中,监在京仓,奉使吴越,请以军储贷饥民。迁给事中,为陕西转运使。乾德二年(964),伐后蜀,为随军转运使,诸将以贿败,独能洁身自好。还,迁枢密副使。开宝六年(973),拜中书侍郎、平章事兼荆南、剑南发运使。太平兴国初,加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太祖、太宗亲征,每令留守。太平兴国七年(982)罢相。

沈缦云(1868—1915)

清末江苏无锡人,名懋昭。光绪三十二年(1906)创设上海信成商业储蓄银行。次年被选为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议董。宣统元年(1909)任上海商务总会议董,旋加入同盟会,并先后资助于右任办《民吁日报》、《民立报》。次年曾代表上海商务总会进京参与速开国会请愿活动。三年与李平书等发起成立全国商团联合会,被推为副会长。又创立中国国民总会,任会长,为同盟会外围组织。武昌起义后,积极筹划上海光复之役。沪军都督府成立时,任财政部长。民初任交通部顾问,奉孙中山命创办中华实业银行,并赴南洋招股及推销公债。“二次革命”后避居大连,仍从事反袁活动。后被袁世凯派人暗杀。

沈寐叟先生年谱初稿

书名。沈曾植年谱。一册。其弟子王蘧常编。记谱主家世、仕历、学术活动及参与张勋复辟事。附谱主《著作目》。初刊《东方杂志》第二十六卷第十五、十六号,1936年增订,商务印书馆出版。

沈名荪

清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字涧芳。康熙举人。曾任湖南攸县知县。与朱昆田合编《南史识小录》、《北史识小录》。著有《蛾术堂文集》、《笔录》、《史脔》等。

沈明仁

元白云宗总摄,号白云宗主。延祐二年(1315),授荣禄大夫、司空。六年,被劾强夺民田、诳诱愚俗、私赂近侍、妄受名爵,治罪。

沈起(1017—1088)

北宋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字兴宗。举进士,调滁州军事推官。知海门县,筑堤百里以障海潮,引长江水溉民田。以包拯荐,除监察御史,出为越州通判,改知蕲、楚二州,历湖南转运使、三司盐铁副使、陕西都转运使,知江宁府。熙宁中除广西经略使、知桂州,点集土丁为保甲教阵战,集舟师教水战。坐事徙潭州、杭州。后又贬郢州团练副使。

沈起凤(1741—?)

清江苏吴县(今苏州)人,字桐威,号渔、红心词客。乾隆举人。屡试不第。历任祁门、全椒训导。善词,尤精于曲。常为艺人编写戏曲剧本。著有传奇《报恩缘》、《才人福》、《文星榜》、《伏虎韬》、《吹雪词》、《黄金屋》等三十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