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独

儒家用语。指独处而居时慎其言行。《礼记·中庸》:“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郑玄注:“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认为在独处而居,无人察觉时,仍应谨其所言,慎其所行,使之符合于礼之道德规范。宋儒引以为修养方法。《朱子大全·答张敬夫论中庸章句》:“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是就此不睹不闻之中,提起善恶之几而言,故君子慎其独。”《宋史·詹体仁传》:“少从朱熹学,以存诚慎独为主。”

慎陵

东汉和帝刘肇陵墓。位于今河南省洛阳市东。元兴元年(105)冬十二月和帝卒,延平元年(106)三月葬此。

慎其种

古代农业技术名词。依据土壤和作物来确定播种密度。始于战国时期。《吕氏春秋·辨土》:“慎其种,勿使数,亦无使疏。”提出根据土壤肥力来确定种植密度,“树肥无使扶疏,树硗不欲专生而族居”。还必须考虑作物生长环节对群体空间的要求。“苗,其弱也欲孤,其长也欲相与居,其熟也欲相扶,是故三以为族,乃多粟”。是乃古代对种植密度最早最完整的论述。

慎县

①春秋楚慎邑,西汉置县。治今安徽颍上县西北江口镇。属汝南郡。晋属汝阴郡。南朝宋侨置慎县于今肥东县境,此城遂废。②南朝宋侨置。治今安徽肥东县东北梁园。属南汝阴郡。隋、唐、宋属庐州,隋大业及唐天宝、至德时属庐江郡。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因避孝宗赵眘讳,改为梁县。

慎刑司

官署名。清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顺治十一年(1654)设,初名尚方司,后改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更名慎刑司。设郎中二人及员外郎八人,主事一人,委署主事一人,以及笔帖式、书吏等员,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者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文武官员处分,各依吏、兵部例办理。太监有犯,比照刑律定罪。赃罚赎款则缴广储司。

慎言

书名。明王廷相撰。十三卷。取《论语》“慎言其余”之意。积三十余年而成。分《道体》、《乾运》、《作圣》、《问成性》、《见闻》、《潜心》、《五行》等十三篇。着重论述“离气无道”,“离气无性”,“道体不可言无”,反对理学家“理能生气”之说,指出此“即老氏‘道生天地’”之论(《道体篇》)。重视人为作用,强调“人定亦能胜天”(《五行》)。编入《王氏家藏集》。

慎阳县

西汉高帝十一年(前196)置慎阳侯国,元狩五年(前118)国除为县。治今河南正阳县北江口集。属汝南郡。南朝宋改名为滇阳。

慎斋遗书

书名。明周之干著。十卷。初刊于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其书特点在于多为条文式札记。依次论述阴阳、脏腑、运气、经络、“二十六字玄机”(包括二十六种治疗法则)、方药炮制、虚损、潮热、产后及外科八十九种病证,并附有验案。虽系统性较差,但议论简要,多为经验之谈,便于临床医者参用。1959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铅印本。

慎子

①即“慎到”。②战国时人。为楚怀王太子傅。楚怀王二十九年(前300),随太子入质于齐。次年,怀王入秦被拘,太子欲归国即位,齐索楚地五百里方许归。他为太子谋佯许之,使太子归楚即位,是为楚顷襄王。复又以计拒齐,齐终未得楚地。见《战国策·楚策二》。③书名。战国赵慎到撰。《汉书·艺文志》著录四十二篇,列于法家。《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裴骃集解引徐广曰:“今《慎子》刘向所定,有四十一篇(当为四十二)。”张守节正义曰:“《慎子》十卷”,与《隋书》、《旧唐书》的《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同。宋陈振孙所见麻沙刻本为《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五篇,亡佚三十七篇。清钱熙祚、严可均从《群书治要》辑出《知忠》、《君臣》二篇,增为七篇,《威德篇》增出二百五十三字。内容主要讲法治、君主集权。除钱、严辑本外,辑佚者尚有明归有光、清王仁俊,今人缪荃孙等。

古容量单位。(1)周制:一豆等于十升。《周礼·冬官·梓人》:“梓人为饮器,……爵一升,觚三升。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2)齐制:一豆等于四升(旧制)或五升(田齐新制)。参见“鬴”、“豆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