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东海阳(今潮安)人,字希道,号玉华子、玉华山人、程斋等。弘治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累官右副都御史,督南京粮储。因忤上司罢官,家居十年。嘉靖中复职,官至礼部尚书,加太子少保。重医术,整理奇方秘法。著有《程斋汇稿》、《程斋医抄撮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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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宫保行述
书名。盛同颐撰。影印本。一册。记叙其父盛宣怀生平事迹颇详。
盛京
①后金天命十年(1625)自东京辽阳迁都沈阳(今属辽宁)。天聪八年(1634)尊为盛京。清顺治元年(1644)入关,定都京师顺天府(今北京市)后,以此为留都。②清山海关以外,内蒙古、外蒙古以东及奉天、吉林、黑龙江三将军所辖地区,皆属盛京统部。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改设东三省总督及奉天、吉林、黑龙江三巡抚。③奉天建省前将军驻所及建省后巡抚驻地均在盛京,故亦称奉天为盛京。
盛京兵部
官署名。清盛京五部之一。康熙三十年(1691)设。掌盛京戎政、邮驿及武职铨选之事。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宗室员外郎一人、堂主事二人,掌题奏文移及档案事务。下设左、右二司。左司掌驿站邮传事务,负责验看邮符和供应夫役、马匹。右司掌边门稽察事务,有公事出边者凭单验放;又负责盛京仓官、驿官、守边官等铨选和笔帖式考试、注册、补用之事。各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另设笔帖式十二人,分别在二司等处掌翻译。以上各官均为满缺。光绪初,命盛京将军兼管部事。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盛京典制备考
书名。清崇厚撰。八卷。述盛京行政设置、制度。凡舆图、疆域、城池、宫殿、殿阁尊藏、庙寺、祀祠、将军管理宗室觉罗事宜、将军总管内务府事宜、将军公署分司事宜、恩赏库事宜、马政处事宜、捐输局事宜、额设驻扎镇守、练军弁兵数目、客军弁兵数目、捕盗营弁兵数目、审理词讼、盐捐章程及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公署职官,崇实、崇厚奏折等四十二类。可补《盛京通志》之缺。为盛京史料。光绪四年(1878)成书刊行。对研究清代典章制度及满族史、东北地方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盛京工部
官署名。清盛京五部之一。顺治十六年(1659)设。掌盛京营缮工程事务。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宗室主事一人、堂主事二人,掌档案文移。下设左、右二司及银库等机构。左司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掌办一部分工程并负责征收木税、修造各处船只等事。右司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掌办一部分工程并负责征收苇税,兼管火药库、颜料库事务。银库置司库二人,掌工帑出纳;本部所征木、苇税和砖瓦折银均存银库。此外,还设有笔帖式十七人,分在各司、库等处掌翻译。以上各官除笔帖式有汉军一人外,均为满缺。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盛京户部
官署名。清盛京五部之一。顺治十六年(1659)设。掌盛京财赋。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宗室郎中、堂主事各一人,掌档案文移。下设经会、粮储、农田三司,分掌泉货、谷糈、田亩诸事,各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二人不等。此外,尚设有正关防郎中、副关防员外郎各一人,司库二人,库使八人,笔帖式二十二人等。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盛京机器局
官办企业。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由盛京将军依克唐阿创设于盛京(今沈阳)。初期专造银元,后兼造军械弹药。二十六年被俄军破坏。二十九年再行恢复。宣统二年(1910)改建为奉天造币分厂。
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标注战迹舆图
又名《盛京舆图》。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阿桂等奉命绘制,共二十五张。附录上谕及御制诗一张。该图以乾隆《皇舆全图》即《乾隆十三排图》为蓝本,根据《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核实增添,测算道里,用满汉文字标注清统一东北地区战迹。北至精奇里江源、乌第河;南至鸭绿江、辽东半岛;西至尼布楚、车臣汗;东至库页岛及日本海,标注战迹一百四十四处。山脉、河流、岛屿、湖泊、城、堡、屯、卫、台站、门、陵、部落、中俄界碑、牧场、柳条边等,无不备载。惜未采用经纬度定位,地理位置不够精确,制图人员又缺乏历史知识,故存在不少错误。此图藏于内府,秘不示人。至1935年才由日人和田清根据大连满铁图书馆收藏本影印出版。
盛京将军
官名。全称镇守盛京(奉天)等处将军。亦称奉天将军。清驻防盛京(今沈阳)地区最高军事统帅的专称。始设于顺治元年(1644),几经改名。初为留守盛京内大臣,旋改昂邦章京,给镇守盛京总管印。康熙元年(1662)改称镇守辽东等处将军,四年又改镇守奉天等处将军。乾隆十二年(1747)改镇守盛京等处将军。职为镇抚留都,安辑旗民。另设奉天府尹,专管汉人民户。将军衙门设主事、笔帖式等员,下设副都统、总管、协领、佐领、城守尉、骁骑校等官。光绪二年(1876)兼管盛京兵、刑二部及奉天府尹事务,以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行总督事。三十三年改为东三省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