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孥

刑名。亦作收帑。即没收罪犯妻、子为官奴婢。《史记·商君列传》:“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司马贞索隐曰:“纠举而收录其妻子,没为官奴婢。”汉文帝时,曾废除收帑诸相坐律令,但此后或仍施行之。据《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前140)“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吴楚七国反时,其首事者妻子没入为官奴婢,武帝哀焉,皆赦遣之也。”

收山未尽事宜续立文约

清政府与沙俄订立的条约。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894.1.1),由伊塔兵备道英林与俄方官员柏勒满等签于塔尔巴哈台(塔城)。系关于《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执行中善后事宜的规定。凡四款。主要内容:至前订条约签字日,未从俄方交还的中国地方迁出的俄属哈萨克人即归中国管辖;他们与已迁回俄境的哈萨克人的案事,定于光绪二十年在塔城由中俄双方官员会办解决。

收市

唐代蕃商运到货物,由官府派员优先为宫廷选购奢侈品,按质付价,称收市。《唐会要·少府监》显庆六年(661)诏:“南中有诸国舶,宜令所司,每年四月以前,预支应须市物,委本道长史,舶到十日内,依数交付价值市了,任百姓交易。”

收售上海吴淞旱线合同

清电报总局与丹麦大北电报公司订立的电信事务合同。光绪九年四月十三日(1883.5.19)订于上海。清同治十二年(1873)丹麦大北公司在上海非法架设旱线,清政府屡行交涉,丹麦方面拒不拆撤,及至此时与清方订立该合同。凡十四款。主要内容:丹方将其所设上海至吴淞旱线以三千两银价售于中国,中方须负责保其完好;与华局旱线相接的所有丹公司水线,仍归丹方照旧章办理,并在沪设立公司;所有丹公司海线经中方买回的上海至吴淞旱线传递电报,一切报费经丹方定价收归。

收圆教

清代秘密宗教。安徽人金悰有、方荣生创立。金悰有之师葛正彩系无为教即清茶门教教主王景增再传弟子。嘉庆十三年(1808)方荣生拜金悰有为师,入无为教。后金悰有改无为教为收圆教,由方荣生编成经卷《天元古册》、《天元三亿册》、《天地人三曹定功册》、《天龙八部原明册》等。十六年收圆教遭破获,金悰有被捕遇害,方荣生被发遣灵璧,复于配所编成经卷《破邪显证明心录》。十八年秋,方荣生自配所逃回和州,兴复旧教。二十年,趁天旱饥馑,令徒众于安徽、河南一带散帖。后遭破获,方荣生等三十四人俱遭杀害,该教遂衰。

收掌

官名。又称“收掌官”。明清科举考试时负责收纳掌管试卷的官员。分为内收掌和外收掌,分别隶内、外收掌所。试卷誊录及对读完毕之后,将朱、墨卷套在一起,送交外收掌所。外收掌核对朱、墨卷红号无误,再把朱、墨卷分开,墨卷留外收掌所保管;朱卷分包分批送至提调堂挂批,由监临挨包盖印,装箱送交内收掌所。内收掌按房官人数将试卷分为若干束,由正、副主考官抽签,送诸房官评阅。

又作首。元明时云南地区贝币的计数单位。元李京《云南志略》:“交易用棋(贝)子,俗呼作,以一为庄,四庄为手。”《朝天集·贝生赋》亦谓:“独贝为庄,手乃二对。”

手板

①官员用具。官员上朝或谒见上司时手中所持用以记事的板。先秦称“笏”,汉魏以后称手板或手版,一说西晋以后始称手板。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省长官所持仍称“笏”。多以竹、木制成,或以玉、象牙或犀角等制作。②明清下级官员谒见上级时专用的名帖。亦称手本或手版。参见“手本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