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德江长官司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改元水特江长官司置。长官张姓,元初以参与平定思州苗民起义有功,授职。至正十八年(1358)曾率兵镇压红巾军。入明,仍袭前职。嘉靖中无嗣,族人争袭久未决,万历三十三年(1605)废司置安化县(治今贵州思南),改授土县丞职。不管村寨。

水底雷

一种水底铳发水雷。将火铳威远炮置大木箱内,油灰粘缝,内宿火,上用绳绊引于岸上,下用三铁锚坠之,埋伏于各港口、河湾。敌船临近,则牵绳以动其机,宿火燃铳药,铳发于水底,轰击敌船。明唐顺之《武编》有记载。

水底龙王炮

一种水中漂雷。壳用熟铁打造,每个重四至六斤,内装火药五至十升。药信上插香,其引发时间以香的长短定之。为防止火药受潮,将水雷放入牛脬制成的浮囊,向外通以羊肠,肠内以粗铁丝撑之,以便通气;使香燃,然后以木牌载之,羊肠另一头通羽翎筏上,以通空气,免于火种熄灭。入水深浅,以重石坠之。一般于夜间顺流放下,香烬火发,炮从水中击起,炸毁敌船。多用于明代。

水底鸣雷

一种触发水底沉雷。明时使用。将雷放密闭的大缸内,沉于水底,上横绳索,置水面下一二寸处,并与雷体内发火装置相连,敌船触绊索,火发雷炸以击船。

水地

《管子》篇名。一说为战国初管仲后学记述管仲思想而成;一说为战国稷下学者所作;一说为汉初医家作品。认为水为“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产也”。甚至认为水清决定“人心正”,“行无邪”,“圣人之治于世”,“其枢在水”。

水调歌头

词牌名。传隋炀帝开汴河时曾制水调歌,唐人演为大曲。大曲有散序、中序、入破三部分,“歌头”当为中序第一章。一说五代南唐乐工杨花飞奏“水调词”以讽中主(李璟),不确。又名元会曲、凯歌、台城游等。双调,九十五字,上阙九句,四平韵,下阙十句,四平韵。

水东日记

书名。明叶盛撰。四十卷。以成书于淞水之东,故名。记述明代前期典章制度甚详,于宋、元、明初文人行状及诗文、书札、奏议等,亦多有载录。弘治间,常熟徐氏初刻本为三十八卷。嘉靖三十二年(1553)叶盛玄孙叶恭焕以家藏本补入最后两卷,始成足本。今有1980年中华书局《元明史料笔记丛刊》本。

水东宣慰司

明贵州宣慰司同知宋氏辖地。在宣慰使安氏辖地水西(大部在鸭池河以西)之东,故名。治宣慰司城内(今贵阳市)。辖境相当今贵州开阳县地,兼领宣慰司城附近十长官司。崇祯初改流,以其直辖地改置开州。

水东长官司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改元水东寨长官司置,后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向四为长官,胡文英副之,属贵州都指挥使司,后改属贵州宣慰使司。治在今贵州贵阳北三十里。始自向四等土著头人,于洪武初归附,以功授土官。至明末,向氏、胡氏皆绝,因革司归流。辖境多洞人和仡佬族。

水洞沟文化

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因1923年发现于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水洞沟而得名。遗址经多次发掘,所得石器甚多。石片多用间接打制法制成,石器类型有尖状器、刮削器、砍砸器。尖状器器形规整,加工精致。刮削器数量多,器形亦复杂,如有直刃、圆刃、凹刃、双刃等,大多经过第二步加工。砍砸器只有很少几件。另有一骨锥和一件用鸵鸟蛋皮穿孔而成的装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