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列

官署名。即尚书省吏部,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

司列大夫

官名。即吏部郎中,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郎中。

司廪

官名。西周置。主管仓廪粮食。隋大业三年(607)于殿中省尚乘局置,唐太宗因之,设二人,正九品下。后减一人。掌六闲饲料出纳事。北宋前期仅存其名,元丰改制废。

司令

官名。隋开皇二年(582)始置,为宫廷内官尚宫属官,员三人,视勋品,掌图籍法式,纠察宣奏。金代置,为典卫司、宫苑司、惠民司诸司之长官,掌本司事务。额数一员,从六品至正七品。元代置于御香局、掌薪司、供膳司、上都惠民司、各营缮司及广谊司,各一至二人,品秩同金制。盐场亦置,各一人,从七品,掌办盐务。明洪武三年(1370)于察言司、磨勘司置,一、二人不等。十年改通政使。十四年复置,二十年再罢,改大理寺卿。又,十七年曾设稽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卜筮,旋罢。茶马司、内正司亦置,为该司长官,后均罢。

司录

官名。(1)西周置,司虞属员。录即麓。掌山麓事务。(2)西魏、北周置。大丞相府、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及开府将军、诸州府重要僚属,总录一府之事。位在长史、司马下。置于大丞相府、都督中外诸军事府者地位尤重。命品同长史、司马。州府所置自六命至四命。(3)唐宋司录参军事之省称。

司录参军事

官名。又称司录参军。唐开元元年(713)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其后西都、东都、北都三都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六府并置,各二员,正七品上。掌符印,参议府政得失。宋代诸府置,掌府衙庶务,户婚诉讼,通书六曹案牒。带京朝官、选人、三班使臣等阶官或试衔者任职,则称知录。大观二年(1108)一度改签书判官厅公事为司录参军,建炎元年(1127)复旧。

司录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司录中士以佐之。隋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