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圃所

官署名。明建文中于光禄寺增置,设大使、副使,掌供祭享、宴劳、酒醴、膳羞所需蔬果之事。成祖即位后革。

司门郎中

官名。唐武德三年(620)改司门郎而置,为尚书省刑部司门司长官。设一员,正五品上。掌司事。龙朔二年(662)改为司关大夫,咸亨元年(670)复为司门郎中。北宋初置,为五品寄禄官,元丰改制,始实领司门之事。从六品。明初亦置,为刑部四属部司门部之长官,正五品。洪武二十三年(1390)罢。

司门式

唐尚书省刑部司门司办事章程。式文已佚。颜真卿《论百官论事疏》保存一条:“臣闻太宗勤于听览,庶政以理。故著《司门式》云:其有无门籍人有急奏者,皆令监门司与仗家引对,不许关碍。”监门司为管宫殿门官吏的通称,亦称门司;仗家指宿卫皇帝宫殿的仪仗队。《资治通鉴·唐代宗大历元年》作“门司式”,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