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海努克”。
作者: chen1admin
银场局
明代官营银矿开采和冶炼的管理机构,也指官营开采和冶炼的场所。洪武初禁开银矿,洪武十九年(1386)始在福建尤溪县银屏山置银场,管炉冶四十二座。继又在浙江温州、丽水、平阳等七县设银场局。永乐年间开陕西商县(今商州)凤皇山银坑八所,福建浦城县马鞍山等坑三所,云南大理设银冶。其时征福建银课岁额三万余两,浙江八万余两,宣宗时又各增万两。正统时下诏封闲矿坑,撤闸办官。景泰年间以盗矿者多,复开,并命中官督办。天顺以后开云南银矿,岁课达十万两有奇。万历年间,以中官为矿监,四出开采金银矿,成为扰民之一大祸害。
圁水
即今陕西北部秃尾河,一说为窟野河。汉至元均称圁水。《史记·匈奴列传》:“晋文公攘戎翟,居于河西圁、洛之间。”
银会子
①北宋绍兴七年(1137),吴玠在河池(今甘肃徽县)发行的一种地方纸币。以银作兑换本位,面额分为一钱和半钱,每年换发一次。②南宋宝祐年间四川取代钱引的会子亦称银会子。
银号
见“钱庄”。
银锭
熔铸成锭的白银。始自汉代,武帝时尝作白金三品,作为货币流通。新莽亦铸有银货二品。其后历代皆有铸造,但流传不广。及至明清,始渐盛行,为重要币种。清代大致分为四种:大锭称元宝,又称宝银或马蹄银,形似马蹄,每只重约五十两;中锭,多为锤形,也有马蹄形者,称小元宝,重约十两;小锭称锞子,又名小锞,有各种形状,以馒头形者为多,重一、二、三、五两不等;碎银重一两以下,小粒银称为滴珠,或曰宝珠。明清时,听民间自行铸造或熔化,虽名称大体相同,但各地所铸银锭之成色、重量差别甚大。
银行合同
又称“合办道胜银行合同”。清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1896.9.2)驻俄公使许景澄与华俄道胜银行在柏林签订。共五款。中国入股库平银五百万两,赔赚照股摊认;利润在各总办提出花红后,中国与华俄道胜银行按股摊分,惟各应从中提出一成作为公债;银行月总、年总核准后,随时交中国所派东省铁路总办查核转呈;若银行收歇,除中国政府已折耗股本,本银照数归还。
银关
见“关子③”。
银齿蛮
唐代南诏所辖部落名。居永昌、开南节度境内(今云南保山、景东县境)。因以银片裹齿为饰,故名。为今傣族先民之一。
泿水
据《水经注》,上游即今广西东北部洛清江,中下游指今柳江、黔江、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