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县

①秦置。治今浙江奉化市东北白杜。属会稽郡。隋开皇时废。②五代梁开平二年(908)以县改名。治今浙江宁波市。属明州。

圜阳县

西汉置。以在圜水(今秃尾河)之北得名。治今陕西神木县南。属西河郡。东汉末废。

银州监

官署名。唐大和七年(833),置于银州(治今陕西横山东),后扩展到绥州(治今陕西绥德)。为中唐以后重要养马场之一。

银青光禄大夫

官名。简称银青。东晋置。原为光禄大夫。魏晋以来,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谓之金紫光禄大夫。故称原光禄大夫为银青光禄大夫。北周分设左、右。隋初为正三品散官,炀帝改从三品。唐因之。北宋前期为从三品文散官。元丰三年(1080)废文散官,遂为新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升为从二品。元祐三年(1088)分左右两阶。大观二年(1108),以左银青光禄大夫为银青光禄大夫,右银青光禄大夫为光禄大夫。金、元仍以银青光禄大夫为文散官阶。明废。

银赖山

在今贵州从江县西北,有寨。明洪武初,俞通海率军进讨古州土著,首克此山寨,遂定其地。

银牌

银字牌。官员发兵、出使或乘驿的凭信。宋苏舜钦《乞发兵用银牌状》:“汉世发兵,皆以虎符,所以严国命而绝奸端,厥后给银牌以为信。”《宋史·舆服志》:“符券。唐有银牌,发驿遣使,则门下省给之。”宋代自太宗兴国三年乘驿也给银牌。辽、金、元沿用。

银炉

或称炉房。以铸造元宝银为本业。分官设、私设两种。清官办银炉多附于藩库、关局及后来的官银号内。清初规定,私设银炉,须先经户部许可发给执照方能开业,有定额,不能任意增设。清末渐弛,未经批准而设者甚多。银炉对所铸银锭的重量、成色自负其责,刻以铸地及银炉名号戳记。北方银炉多兼营存贷款和汇兑业务,甚至发行流通票据。

银林堰

一名银树(一作澍)堰。在今江苏高淳县东东坝镇。为鲁阳五堰之一。唐景福元年(892)杨行密将台濛于荆溪上源修筑五堰,节制水流,以转运太湖流域粮米。并以石窒五堰,又熔铁以锢石,故名银淋堰。后讹“淋”为“林”。堰长十一里。宋时五堰渐废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