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初侍仪司属官,从九品,掌典赞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洪武九年(1376)改侍仪司为殿庭仪礼司,遂改置为鸣赞及序班。
作者: chen1admin
通正
五代前蜀高祖王建年号(916)。
通正元宝
五代前蜀通正元年(916)所铸铜钱。径七分,重三铢。形制粗恶。一云重五铢。
通政
官名。明代通政使司正官。洪武十年(1377)设,左、右各一员,正四品。建文中改通政少卿。永乐时复旧称。佐通政使,受理内外章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
通政使
官名。明代通政使司长官。洪武十年(1377)设。正三品。建文中改通政卿。永乐时,仍复旧称。掌受理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清沿置,顺治元年(1644)设满、汉各一人,正三品。九卿之一。掌收各省题本,校阅后送内阁,随本之揭帖则送关系部、科。并稽核程限,对违式之本进行参劾,可以参预九卿会议,商讨大政。凡有冤民击鼓,兼司讯供。光绪二十四年(1898)后一度改隶内阁。二十八年裁。
通政使司
官署名。别称银台。明清管理章奏文书之中央机构。命名通政,系以政比水,“欲其常通”之意。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之事,凡在外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而进之。明洪武十年(1377)置。设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誊黄右通政一人,左、右参议各一人。所属经历司,设经历、都事各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通政使、副使、参议,皆满、汉各一人,下设经历、都事,满、汉各一人,笔帖式八人,经承十五人,分置启奏科、稿房、吏房、礼房、上房、火房等办事机构。所属有登闻鼓厅。光绪二十四年(1898)后一度并入内阁。二十八年裁。
通政寺
官署名。明建文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为少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
通政院
官署名。元代置。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由诸站都统领使司改立,掌驿传。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至大四年(1311)罢,事归兵部。同年复立,只掌蒙古驿站。延祐七年(1320),恢复旧制,仍兼领汉地驿站。
通直郎
官名。(1)通直散骑侍郎的简称。(2)隋大业三年(607)谒者台置,员三十人,从六品,据事大小出使。唐武德七年(624)置为从六品下文散官。宋初因之。元丰三年(1080)废文散官,遂用为新寄禄官,正八品,取代旧寄禄官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中舍、洗马。
通直散骑常侍
官名。三国魏末散骑常侍有在员外者。西晋泰始十年(274)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员当值,故名。东晋增至四员。属散骑省。职同散骑常侍,参平尚书奏事,并掌讽谏、侍从,位颇重。南朝属集书省,多以衰老之士担任,地位渐低。梁武帝欲提高其地位,以比御史中丞,但终不为世所重,常为加官。梁十一班,陈四品、秩二千石。北魏太和十五年(491)亦置,员六人,属集书省。初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四品。北齐沿置,除集书省置六员外,集书省所辖起居省亦设一员,皆四品。隋初属门下省,掌值朝陪从,员四人,正四品,大业三年(607)罢。唐武德七年(624)置为正四品文散官,贞观元年(627)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