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鞫

又称推勘或勘鞫。司法审讯程序。即推究审问。宋时定各州由司理参军主管。元丰官制行,大理寺丞等亦兼推鞫狱事。以后历朝沿用其制,而所用官吏略有不同。

推勘官

官名。宋代隶御史台,淳化元年(990)置。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元丰改制后废。又三司亦置推勘官,专管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以京朝官充任,治平三年(1066)废。熙宁二年(1069)复置管勾推勘官,以京朝官或幕职州县官充任。

推勘院

宋临时审讯机构之一。神宗以来,由中书下令临时立案审问判决,称推勘院,结案后撤销。

推拿

中医名词。古称按摩、按跷、案扤等。一种治疗方法,属于中医外治法范畴。是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施用各种手法进行治疗的一门中医学科。推拿者通过手法作用于人体体表的特定部位,以调节机体的生理、病理状况,达到治疗效果,另外它还是正骨八法之一。包括推法和拿法。《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推者,谓以手推之,使还旧处也。拿者,或两手或一手捏定患处,酌其宜轻宜重,缓缓焉以复其位也。”适用于骨折愈合后或其他疾患所遗留的关节等处僵直者。

推排

谓推算人户家产,编排户等。宋时乡村三岁一推排,编造五等丁产簿,进产则升其户等,减产则降其户等,目的在使差役负担相对均平。但乡书手、保正副等乡役人私受人户财物,升排不公,奸弊百出。或不依条限推排,边远县邑有一二十年未尝升降物力者。

推排法

又称经界推排法。宋理宗景定五年(1264),为厘正赋税隐漏,次第推行于各地。其法以县统都,以都统保,依据嘉定经界籍帐,逐段检核其亩步有无欺隐,订正其业主、佃户变动情况,使民有定产,产有定税,税有定籍。时乡都官多豪家大姓,虽经检核,赋税仍不得其实。惟贫弱者尺地寸土皆有税,民力益困。

推升

任官制度。明代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由廷臣公推,再经皇帝决定任命。因所升任官职不同,又分部推、会推等。清代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凡推升官员,掣签得缺后,具题开缺,由该管官出具考语,办清经办事务,赴部引见,给凭赴新任。知县以下毋庸引见。

兔力帖木儿(?—1425)

明哈密王。脱脱从弟。永乐八年(1410),脱脱暴疾卒。次年,受明封为忠义王。十七年,成祖因朝使往来西域,皆受其礼接,命中官赍绮帛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