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887—1911)清末河南巩县(今巩义)人,字超万。曾任开封图书公司经理。以国事日非,立志革命。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后,赴豫东联络当地会党仁义会,约期赴开封响应,事泄被捕遇害。为河南辛亥革命十一烈士之一。②(1890—1913)清末四川荣县人,字子骧。光绪三十二年(1906)加入同盟会。宣统三年(1911)举为本县民团训练所督办。保路运动高涨时,率民团起义,任四川东路革命军副统领,与龙鸣剑等率部进攻成都,失利后返荣县,与吴玉章等宣布荣县独立,建立辛亥革命时期第一个县级革命政权。1912年四川军政府成立,当选为临时省议会议员。二次革命中起兵讨袁(世凯),任川南招讨军司令长。后被袁军杀害于永川(今属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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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纵(约1879—1916)
清末河南嵩县人,原名天从,字旭九,号光复。早年因对清廷不满,入羊山聚众,打富济贫。宣统二年(1910)游日本,归国后在山上设立学堂,兴办牧畜。武昌起义后,率众在豫西响应,被举为临时丁部大将军,先后光复潼关、陕州、内乡、镇平等地。后率部援陕。1912年北上,任陆军部中将顾问兼京师军警督察处副处长。1916年在鄂西起兵讨袁世凯,后病死。
王田
新莽土地制度,为王莽改制的重要内容。始建国元年(9)颁布。《汉书·王莽传》:“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王莽试图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并以孟子提出的一夫一妇授田百亩的井田制标准授田。后因遭普遍抵制,无法推行。始建国四年,被迫宣布废除王田制,准许土地和奴婢买卖。
王恬
东晋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北)人,字敬豫,小字螭虎。王导次子。少好武,不为公门所重,导恶之。袭爵即丘子。性傲诞,不拘礼法。好士,多技艺,善弈,范汪《棋品》列为中兴第一。迁中书郎,除后将军、魏郡太守,加给事中,领兵镇石头。转吴国、
王廷(1504—1589)
明四川南充人,字子正,号南岷。嘉靖进士。历任户部主事、苏州知府等。嘉靖三十九年(1560)迁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漕运。穆宗即位,进左都御史。因与徐阶友善,遭高拱忌,隆庆四年(1570)受排挤致仕,夺职为民。
王廷相(1474—1544)
明仪封(今河南兰考)人,字子衡,号浚川。弘治进士。历任兵科给事中、四川佥事、山东副使等职,因忤宦官刘瑾等,屡遭贬谪。嘉靖初,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累迁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后因事斥为民。博学好议论,于星历、舆图、乐律、河图、洛书及周、程、张、朱之书,皆有所论辩。能诗文,名列“前七子”。认为“天地未生,只有元气”(《雅述》上篇),反对朱熹所谓“天地之先,只有此理”说,指出“气”是实有之物,虽有聚散,但无灭息。提出“理根于气,不能独存”(《横渠理气辨》)。强调人性是人之知觉运动过程,反对宋儒将人性分为“气质之性”与“本然之性”,宣称“离气无性”(《慎言·君子》),与朱熹“本然之性超乎形气之外”论相对立。注重“见闻”、“接习”,批评张载“德性之知”,谓其“不为幽闭之孩童者几希”(《雅述》上篇)。指斥王守仁“致良知”说实“误人家国之事”(同上,下篇)。还批驳“天地生物为人”之目的论,指出:“天地之生物,势不得不然也,天何心哉?”(同上,五行篇)反对五行灾异之说与鬼神、风水等迷信。著有《雅述》、《慎言》等,编入《王氏家藏集》。
王廷诏(1745—1801)
清河南西华人。佣工出身。嘉庆元年(1796),与王聪儿、姚之富等起义于襄阳黄龙垱,被推为襄阳黄号首领,尊称“老掌柜”,转战于川、楚、陕、甘等省。六年被俘于西乡鞍子沟,遇害。
王庭凑(?—834)
一作王廷凑。唐时回纥阿布思族人。曾祖为王武俊养子,故姓王氏。喜读兵书,事成德王承宗为都知兵马使。长庆元年(821),结牙兵杀节度使田弘正,自称留后,又取冀州,进围深州。穆宗发诸道兵马进讨,屡为所败,被迫授节度使。太和元年(827),又助横海李同捷为乱。及同捷败,惧而降。死后子元逵嗣位。
王庭珪(1079—1171)
宋吉州安福(今属江西)人,字民瞻,号卢溪先生。政和进士。绍兴中,胡铨上书乞斩秦桧,贬吉阳军,他独以诗送行。绍兴十九年(1149),坐讪谤停官,辰州编管。桧死,许自便。孝宗召对内殿,除国子主簿、直敷文阁。著作有《卢溪集》等。
王庭秀
宋明州慈溪(今属浙江)人,字颖彦。政和进士。历官州县。以弃伪楚南归,擢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曾论黄潜善卖官售宠之恶。建炎三年(1129),苗刘之变,他与郑悫力争不宜去高宗帝号,出知瑞州。复召为吏部郎,累迁检正中书门下省诸房公事。与宰相议事多不合,引疾求去,主管崇道观。不苟趋时好,立朝敢言,为学造诣深远。著有《航海记》、《磨衲集》等,今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