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案

南朝齐尚书省左丞上署、右丞次署所掌之文案。因用黄札,故称黄案。尚书左丞掌宗庙郊祠、吉庆瑞应、灾异、立作格制、诸案弹纠、选用除署、吏补满除遣注职。凡与上述有关之事务均立黄案。参见“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