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忧军事

  中国文史哲大辞典

罪行名。唐时,府兵须自备若干物资,主要为“随身七事”(衣服、被盖、资财、用物、弓箭、鞍辔、器仗)。战时若不带此七事及火具、乌布幕等,即以不忧军事论处。一事不备即杖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