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执信(1885—1920)

近代民主革命家、思想家。原名大符。原籍浙江萧山,生于广东番禺(今广州)。清光绪三十年(1904)赴日留学,和孙中山结识。次年参加同盟会,被选为评议部议员兼书记。为《民报》撰文,揭露清政府的立宪骗局,力主以革命求共和,反对改良主义。曾发表《德意志社会革命家列传》,介绍马克思的生平和学说,宣传反清革命。光绪三十二年回国,秘密从事革命活动。宣统二年(1910)与赵声、倪映典等发动广州新军起义,次年参加黄兴领导的广州起义。辛亥革命后曾任广东军政府总参议。1913年参加讨袁运动,后加入中华革命党。1917年“护法”运动中任孙中山大元帅府军事联络等职。1918年协助孙中山撰写《建国方略》,1919年后在上海任《建设》杂志和《民国日报》编辑。1920年赴广东策反虎门炮台守军时被害。长期注力于阐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学说。赞同并阐发孙中山举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五四”前后已认识到帝国主义对外“以统治异民族为根本政策”(《朝鲜代表在和会之请愿》)。强调以“民族自决”原则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主张“直接民权”、“平均地权”,反对“土地的独占性”(《恢复秩序与创造秩序》),把“土地国有”视为“实行社会主义的第一步”,指出“凡社会主义运动,其手段诚为阶级战争,而其目的则社会全体之幸福也”(《北美合众国之相续说》)。承认“阶级斗争本来是现存的事实,不是想出来的手段”(《新文化的危机》),认为“要想改造现在的组织,自然要拿劳工做中心”(《兵的改造与其心理》)。又提出“贵互助不贵争斗”(《睡的人醒了》)。哲学上主张进化论,“在今日欲为真正之研究,必先从进化论入手”(《人生问题》)。认为人的精神是“依托物质的那一种精神”(《复查光佛函》),反对“把神秘主义的东西来搀在知识里头”(同上),具有唯物主义倾向,同时又认为唯物主义“可以在知识这一个范围内推行。至于康德所讲不可认识,只可思维的地步,当然不在他所管”(同上)。反对神学迷信,认为:“宇宙中经无数进化而始有人,决非被上帝创造者。”(《人生问题》)反对以一成不变的观点看待社会秩序,认为社会秩序在不断进化之中,“秩序永远是有的,永远的秩序是没有的”(《恢复秩序与改造秩序》)。其《德意志社会革命家小传》是中国介绍马克思、恩格斯生平及其思想的早期重要文献。认为马克思学说为“科学的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主要弊端是“放任竞争”和“绝对承认私有财产权”,由此造成“资本跋扈”,使得“贫富悬隔”,这是社会革命的根本原因。主要著作编为《朱执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