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达性论》 东晋宋颜延之著。针对何承天的《达性论》,指出人与万物“不异之生,宜其为众(众生)”,人死之后“异于草木”,而“精灵必在”,必当再“受形”。人死灵魂不灭,必受轮回报应,“凡气数之内,无不感对,施报之道,必然之符。”竭力为佛教因果报应说辩护。收入《弘明集》。